彰化縣沈姓男子今年1月中旬,穿著印有「中油瓦斯有限公司」字樣的制服,企圖魚目混珠、假冒中油公司名義,闖入苗栗縣頭屋鄉彭姓民宅,以檢查瓦斯漏氣為幌子,索取1200 元設備更換費被嫌貴,屋主兒子察覺異狀向中油求證拆穿謊言,沈男見事跡敗露匆忙離開。警方據報循線查獲,檢察官將沈男依詐欺未遂罪嫌起訴,法官認定沈姓男子構成侵入住宅罪、詐欺取財未遂罪,共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苗栗地檢署發言人莊佳瑋今天說,沈姓男子(59歲、彰化人)在今年1月16日中午,穿著妻子名義登記的「中油瓦斯有限公司」字樣的制服,且明知妻子的公司與台灣中油公司毫無淵源,竟意圖利用一般人對中油公司專業及信譽的信賴,基於詐欺取財、侵入住宅的犯意,配戴記載「中油瓦斯有限公司」之工作證、身著繡有「中油瓦斯有限公司」字樣之制服,利用彭姓住宅大門未關,逕行進入庭院,遭彭家父子發現探詢來意。
檢警調查,沈男佯稱欲進行瓦斯管路檢查,但彭男見沈男證件、制服等外觀跟正牌中油公司雷同,被誤導未能及時發現名稱上的差異,因而誤認其為中油公司所派來到府檢修人員,讓沈男進行檢修。
但沈男以有更換瓦斯遮斷器開關的需要,向彭家索取1200元更換費用,但彭父認為太貴,加上兒子覺得怪怪,即時撥打電話向中油公司天然氣事業部苗栗服務中心查證,得悉中油公司並無派人為此檢修,當場拆穿沈男伎倆,沈才急忙騎機車逃離。彭擔心再受騙記下車號報警,警方以車追人傳喚沈男到案。
莊佳瑋說,沈男有多次類似犯案紀錄,多次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處分,但檢察官黃棋安偵辦後,認定詐欺未遂罪嫌明確、提起公訴。沈男雖然否認犯罪,苗栗地方法院仍認定沈姓男子構成侵入住宅罪、詐欺取財未遂罪,共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另外,早在2012年沈男為台中市神岡區「欣雄瓦斯公司」外務員,自稱是高雄「欣雄天然氣公司」員工,前往高雄一處民宅,以檢測瓦斯為由,謊稱瓦斯漏氣,要求更換零件管線,結果被屋主抓包報警法辦。欣雄天然氣曾表示,當時接到270件投訴案,有64位民眾遭騙數百元至7000元不等,已向行政院公平會提出檢舉。(楊永盛∕苗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