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對李姓夫妻去年買新房,交屋前到台中看家電,結果家電廠商沒開,夫妻倆就走進隔壁賣場看家具。這一看不得了,丈夫腦波弱禁不起銷售人員推銷,竟一口氣訂了5張床墊、10個記憶枕,總價20萬元,並預付6萬元訂金。妻子看到訂單傻眼,要丈夫取消,但賣方不肯。李男只好告上法院請求返還訂金,但法官認為銷售人員未詐欺買方,契約成立,判李男敗訴。
判決指出,去年2月24日下午,李男高興即將搬住新家,帶妻子小孩到台中買家電,買完家電還準備幫老婆慶生。但家電廠商當天未營業,李男一家人轉進隔壁展覽館參觀家具,想找找看有無中意的沙發、床架等。
結果李男一家走進展覽館就遇上「超級業務員」,銷售人員纏住李男,拼命推銷床墊,足足介紹推銷了一個多小時後,李妻受不了先離開到別的地方逛逛。但李男臉皮薄,不好意思走,留在原地繼續被銷售人員洗腦,又過了一個小時,李妻等得不耐煩,派兒子進去展覽館救老爸,銷售人員見狀還酸他「只聽老婆的話」,李男禁不起銷售人員刺激,不僅沒離開,還刷卡付了6萬元訂金,買了價值20萬元的床墊5張、記憶枕10個。
當李男拿著訂單走出展覽館,老婆看到丈夫手上的訂單,簡直傻眼,李男看見老婆的臉才恍如隔世恢復意志,覺得自己怎麼會腦波太弱(指耳根子軟)買了這麼多床墊,返回斗六住家後,即寫存證信函向廠商表明不需要這些東西,要求退單。
但廠商認為雙方契約已成立,不願退費;李男則認為自己是被銷售人員數小時疲勞推銷,且在妻子已極端不耐煩的情況下,失去原有判斷能力,才會簽下訂單,符合「乘人急迫、輕率及無經驗」等情況下訂付款,因此委由律師提告廠商,要求解除買賣契約,返還6萬元訂金,並且賠償非財產損害10萬元。
高雄簡易庭指出,2名銷售人員證稱當天只是依一般方式推銷、解說床墊功能,並未利用話術、疲勞行銷等手段推銷,且推銷時間僅約1小時,認為是李男自己評估後才決定購買,賣方並未讓他處於急迫、輕率的狀態。
法官也認為,就算李男是在急迫情勢下簽下訂單,但一般床墊價格也在數萬元之間,賣方並未詐欺;李男若覺得不需要,可以找廠商協商減少給付,但不能撤銷買賣契約,因此判他敗訴。(郭芷余/高雄報導)
【更多司法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 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