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兩個家庭前天到南投縣仁愛鄉法治村一線天附近的武界栗栖溪上游河床野營,昨凌晨因武界壩電動閘門兩度自動開啟無預警放水,使得3大2小共5人被暴漲溪水沖走,造成3死1失蹤,而是否國賠也引發討論。吳少喬認為,這次事故是家長藐視河邊警告,私自帶孩子違法進入危險地區露營過夜,家屬「與其跟國家盧小小爭取國賠,我建議不如多花點時間,在往生的孩子身邊好好懺悔。」
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幸運生還的盧太太指控,放水前根本沒有聽見廣播,讓她痛失愛女,而丈夫至今仍然下落不明,不排除聲請國賠。
吳少喬昨晚則在粉專發文表示,自己理解痛失家人的痛心,會想要找個人去責難,「但我不允許因為個人藐視安全,去想辦法欺凌國家,還想爭取全民納稅金的國賠啊!」她舉例,這就像火車軌道明明禁止步行與穿越,結果看到柵欄放下還衝過去的人,「這樣不尊重自己生命的行為值得爭取國賠?」
吳少喬認為,罹難者家屬當然有權提告爭取國賠,不過她建議,與其跟國家爭取國賠,不如多花點時間跟往生的孩子道歉,說一句「對不起,我應該要更努力保護你們,而不是因為違法貪玩讓你們沒了命!」
民進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昨晚則在臉書發文,認為依據最新修訂的《國賠法》規定,「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罹難者應該無法聲請國賠。
王浩宇今天再發文表示,閘門兩次異常開啟,讓值班人員吃上過失致官司,他認為台電應該負起基本的道義責任,「包個紅包慰問金是應該的」,但民眾自己在河道上露營,恐怕也得自己負起部分責任。
「認為不該國賠的+1,這不是冷血,這是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王浩宇今傍晚再發文強調,國外這種自己造成的意外,不但無法獲得國賠,甚至還可能要民眾自己支付搜救費用,也因此今年《國賠法》修法可不賠不顧警告造成的意外,「明明警告牌那麼大,卻帶孩子到那麼危險的地方露營,家長就該自己負起責任。因此,就算有人會批評我冷血,但我願意公開反對政府國賠,因為,這場意外不應該全民買單。」
「我是中壢人」粉專昨也對網友詢問認為是否該國賠,讓網友以表情符號來投票,結果反對國賠的有883人,而支持者只有8人。(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原發稿時間: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