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多事之秋!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今遭踢爆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將局長室當砲房,並3度逼記者女友墮胎,黯然請辭獲准,而民進黨青年發展部主任兼發言人吳濬彥等6人也因前年3月24日太陽花323行政院驅離濺血事件滿四周年時,與5名大學生在行政院、警政署大門、圍牆及拒馬潑漆寫下「交出323暴警」、「勿忘323」等文字表達對政府卸責不滿,今遭台北地院各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
今年22歲的吳濬彥,曾於2014年擔任台左維新共同發起人、第一屆理事長,現任北北新巢協會秘書長及民進黨青年發展部主任兼發言人,由於長相神似立委蔣萬安,有「台獨蔣萬安」稱號,他在學生時期熱衷社會運動,從反服貿到非核家園無役不與,去年3月受時任民進黨秘書長羅文嘉邀請,加入民進黨出任社團部主任,同年8月轉任民進黨青年發展部主任兼發言人。
吳濬彥今早沒出庭聽判,僅張迪皓等人在司改會義務律師團陪同下到法院聽判,聆判後一行人拿著「交出323暴警」等大字報在台北地院外開記者會,張強調自己沒罪,且用意是提醒政府,當初打人的暴警還沒交出來。
義務律師團則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與失望,律師林俊宏表示,對法院用毀損罪判刑感到意外,「紅漆潑到大門、拒馬,會讓拒馬不勘使用嗎?」他還說,雖然侮辱公署部分法院判決無罪,但侮辱公署罪是威權時代遺留下來的法條,審理過程曾要求法院停止審判,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但法院並沒這麼做,讓他們覺得不應該。
台北地院今對警政署潑漆案宣判,除吳濬彥外,還包括台大研究生高若有、大學生張耿維、陳廷豪、張迪皓、莊程洋等5人,他們都是是社會運動的常客。
判決指出,吳濬彥等人不滿太陽花學運政院驅離濺血事件過了4年,仍沒有施暴警察被究責,前年3月23日晚間在北市紹興北街附近咖啡廳商議,由莊程洋提供資金,高若有採購紅漆,3月24日凌晨3時20分許,莊到警政署在大門警徽上以紅漆書寫「交出323暴警」等文字,並在大門上潑灑紅漆,陳廷豪則到行政院2號門前的拒馬潑漆,吳濬彥、張耿維則在警政署圍牆上以紅漆書寫「323」、「四周年」,張迪皓在行政院4號及5號門前拒馬潑漆,導致圍牆牆、拒馬外觀受損,喪失原貌而不堪使用。
法官認為,吳濬彥等6人在行政院、警政署大門、圍牆、拒馬潑漆塗鴉,有現場照片、監視器畫面為證,吳等人雖坦承事實,但否認毀損、侮辱公署,而大門、牆壁或拒馬被潑漆後無法輕易去除,必須覆蓋或用化學藥劑洗滌才能回復原貌,認定吳等人行為已構成毀損判罪。可上訴。
此外,檢方雖認吳濬彥等人潑漆塗鴉還構成侮辱公署罪,但法官認為,「侮辱」是未指定具體事實而抽象謾罵,讓被批評者感到不快或名譽受損,吳等人是針對323事件的責任歸屬提出評論,屬可受公評之事,潑漆並沒有貶損、污衊評價之意,不構成侮辱公署罪,此部分則諭知無罪。(張欽、饒偉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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