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4歲少女失蹤,其母到社群網路協尋,引發關注,檢警3天破案,將涉嫌略誘少女的保全羅育祥、王姓、盧姓嫌犯逮捕到案,羅嫌妻子則被列為證人。而根據檢警初步調查,羅男誘騙少女布局時間長達3個月,最後才在8月中,以要將少女轉正職,面試前要先住在透天豪宅裡等待為由,將少女騙到新竹,並軟禁在住家夾層中。
由於主嫌羅育祥拒絕夜間偵訊,預計明天才會移至地檢署複訊,而羅妻排除涉案已請回,至於王嫌、盧嫌移送複訊後,檢察官諭令兩人限制住居;全案朝略誘、妨害自由等罪偵辦。
據了解,王嫌稱自己是被羅男請來管理套房分租的物業管理員,當羅男告訴他少女是4樓夾層的房客時,他沒有懷疑,相信被害少女是來租屋的房客。
另外盧男辯稱他不瞭解羅男與少女的關係為何,那天只是受羅男拜託去幫忙接送少女,後來羅男將少女手機拿給他,要他帶著手機去繞一繞,再將手機丟棄,他也沒有多想就照著做了。
檢方複訊後認為王男對犯案情節並不清楚,而盧男雖有參與,但也非犯罪的主要行為,且已供出相關事實,於是將兩人裁定限制住居,便讓他們離開地檢署。
專案小組認為,羅嫌叫盧男去接少女,很明顯地就是不願意自己行徑曝光,讓公共場所的監視器拍下他與少女同行的行蹤,是有計畫地在安排這些事情。
而對略誘少女一事,他也放長線佈局,他5月初便開始與少女聯繫,讓少女當手遊伴玩員,近4個月來,羅男與少女的關係僅止於工作,少女打工每次可以賺200至1000元不等,羅嫌發給工資的方式都是以便利商店,店到店的服務寄送金錢。
直至8月中左右,羅嫌才跟少女說要他到新竹面試,要幫她轉成正職,少女8月29日與閨蜜同學一同北上後就此失聯。
據調查,羅嫌騙少女要面試前要先住在透天豪宅裡等待,將她安置在4樓夾層,還讓她戴上一個黑色項圈,羅嫌利用少女心智單純,騙她說如果擅自離開,項圈會放出電流電她,少女害怕,不敢離開,直到今天上午9時獲救,囚禁時間長達66小時。
警方原以為羅嫌妻子也是共犯,傳喚羅妻和羅男的母親釐清,但羅妻供稱他和羅男早已分居,手機裡刪除的是他和羅的私人對話,跟本案無關,且那天她也只是剛好回去新竹住家。
警方訊問後以關係人身份將羅妻移送地檢署,檢方複訊後初步排除她涉案,將她請回,羅母則未移送地檢署。至於羅嫌為何要略誘少女,仍待檢警明天偵訊羅男後釐清。(郭芷余、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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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35
更新時間:23:37(更新內容:盧男、王男強制處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