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4歲國中少女失蹤3天後,警方今早在嫌犯羅育祥位於新竹的住處夾層暗室尋獲,前年羅男迷昏2名想打工的少女,性侵後拍下性愛照,被稱是「保全界李宗瑞」,今年7月間,台北地院依2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藥劑使少年被拍攝性交及猥褻行為之照片、影片罪重判10年,承審法官回想,印象中羅男很聰明、開庭時也很冷靜,配合所有程序。
承辦此性侵案的法官表示,看到新聞才知道誘騙少女的嫌犯就是羅育祥,羅男犯下的2件性侵案,日前判他10年刑度算重,法官也指出,審理期間,羅男因為坦承所有犯行,交保後也都按時出庭,沒有任何異樣或狀況,印象中他很聰明,開庭時也很冷靜,所有程序都非常配合,由律師協助處理辯護事宜。
法官並指出,由於羅育祥性侵2少女,警方還在他的手機內發現其他少女的資料,當時考量是否有其他少女受害,曾傳辦案的警員出庭作證,警員當時出庭證稱羅男的手機裡,除了有被害2少女的猥褻照片外,其餘少女的資料與照片都很正常,沒有證據證明還有其他少女受害,而羅男自始至終都坦承犯罪,並與被害少女達成和解,先賠償一部分,剩餘金額等服刑完畢後再清償,而本案檢察官沒上訴,至於羅育祥是否上訴還在確認中。
另外,曾接觸此案的辦案人員指出,開庭時聽過他曾說對社會有所不滿,但是否不滿政治、時事、感情等問題,羅育祥沒有多說明,不知他對社會不滿的真正原因。
北院判決指出,負責保全面試工作的羅育祥,為逞獸慾,在人力銀行網站蒐尋急需打工求職的少女,再以打工面試為由引誘上鉤,2018年5月間2名年僅15、16歲的國中女生想打工,羅男知悉2女涉世未深且有經濟壓力,認為有機可乘,邀約其中1被害少女到住處,趁機將動物用麻醉藥品摻入飲料,少女喝下藥效發作昏迷後,隨即性侵並拍下性愛影片及私處照片。
此外,羅育祥再以同樣的手法對另名少女下手,過程中少女一度清醒,羅男見狀摀住少女嘴巴,要少女不要叫就將衣物還給她,少女配合穿回衣物後,在羅攙扶下出門上車後再度昏迷,羅男見機將車開到郊外,在車內先自慰射精,再將精液倒在手上,灌入少女嘴巴,還全程錄影隨後,隨後,再將昏迷的少女載往新北市一間摩鐵內性侵。(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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