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以無黨籍參選台北市中正萬華區市議員、現職台灣維新黨執行委員的社運人士楊時睿,去年遭社運人士王奕凱助理蔡彥達踢爆債務糾紛,被控選議員時為湊20萬元保證金借款2萬元,卻迄今沒還。蔡彥達民事返還借款官司勝訴確定,刑事詐欺罪告訴則不起訴。但詐欺案開庭時又鬧案外案,楊時睿在偵查庭外失控飆罵蔡彥達,事後又挨告妨害名譽,且因傳喚未到一度遭通緝。
楊時睿對於遭士林地檢署通緝一事受訪表示,他純粹是沒收到妨害名譽案的開庭通知,因為他現在的租屋處連信箱都沒有,士檢開庭的通知是寄到他寄放戶籍的北市吳興街地址,那裡也剛好沒有人收,導致他不知被傳喚及拘提,士林地檢署便在7月29日以「逃匿」為由發布通緝,他沒等警察來找他,就在8月初主動到案,通緝令隨即撤銷。
蔡彥達則投訴指出,今年2月11日他對楊時睿提出的詐欺罪告訴在士林地檢署開庭,開完走出偵查庭時,他順口問楊:「你錢要不要還我啊?」沒想到楊時睿就情緒失控大聲回罵道:「你很噁心!我就是要對你沒有誠信!」甚至驚動法警前來勸阻。由於當時還有兩人共同認識的證人等多人在場,蔡彥達認為楊時睿行為已構成公然侮辱,再提出刑事告訴。
蔡彥達去年受訪時指出,楊時睿因為與王奕凱有交情,兩人在前年市議員選舉期間約定聯合競選,但前年8月底登記參選截止期限前,楊時睿仍未湊齊台北市議員選舉保證金20萬元,便來王奕凱競選辦公室借錢,蔡彥達因為信任王奕凱所以也信任楊時睿,楊時睿還說如果落選拿不回保證金,會變賣車子還錢,但最後根本沒有兌現。
士林地院簡易庭去年5月判決指出,楊時睿2018年8月28日在王奕凱競選辦公室向蔡彥達借款2萬元,約定2019年3月1日以前還款,雙方簽有借款返還協議書,但楊時睿在還款期限到期後仍未依約還款,法官審酌蔡彥達有提出雙方親簽借據,而楊時睿未曾出庭申辯,判決蔡彥達勝訴,楊時睿應返還2萬元,全案未再上訴確定。士林地檢署針對詐欺罪告訴則認定,全案屬民事糾紛,楊時睿借錢未還尚不構成詐欺罪,處分不起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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