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的車輛及行人時常因搶快或未互相禮讓造成事故發生,而行人是所有用路人中最弱勢的族群,一旦發生事故往往造成嚴重的傷亡,為維護路口安全及行人路權,提升用路人守法觀念,台中市警局配合警政署,從後天(9月1日)開始展開為期一個月路口大執法,《蘋果新聞網》掌握10大重點執法路口,提醒用路人別跟荷包過不去。
國內交通事故死傷人數近2年惡化攀升,其中30日死亡人數,在2019年為2865人,較2018年增加85人,增幅3.1%;進一步分析交通事故發生地點,計有6成發生於路口,其中行人死亡人數近4成亦發生路口,而路口行人致死事故則以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車「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為前3肇因。
警政署交通組組長王鳳輝表示,警方執法強度每年都有增加,惟民眾守法觀念待加強,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路口時沒有禮讓,甚至在行人穿越道上發生事故,因此與交通部規劃自9月1日起實施全國同步大執法,藉由強力執法手段強化交通安全。
台中市警局配合執法,鎖定執法重點項目包括「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中市警局交通大隊也依據大數據資料,列出執法10大重點路口,包括西屯區臺灣大道與安和路口、臺灣大道與惠來路口、臺灣大道與惠中路口、臺灣大道與文心路口、環中路與中清路口、環中路與西屯路口、環中路與市政路口、北屯區環中東路與太原路口、北區三民路與崇德路口、潭子區環中路1段與中山路口等。
台中市警局長楊源明特別呼籲民眾,行經路口時應確實「慢、看、停」,並注意禮讓行人,營造安全友善交通環境;並強調「交通安全、民眾安心」,是警方執法的目的,呼籲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共同守護本市交通安全與秩序。(王煌忠/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