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一所醫學中心的王姓醫師與任教大學的羅姓已婚教授,因醫師9歲兒子玩爸爸手機,驚揭父親「年羹堯真黏」疑似偷情案,同為醫師的妻子楊女,今年初花122萬找徵信社拍到兩人進出汽車旅館,卻因通姦除罪化告不成,《蘋果新聞網》日前報導該新聞,三方當事人陸續聲明澄清要求還原事實,昔日感情甚篤的醫師夫妻,也從情感戰打到財產戰,糾葛難解。
王男聲明指出,楊醫師唆使兒子竊取他的Line做斷章取義解釋,「因高額金錢利益參雜其中所造成的紛爭」,目前都在法院進行訴訟和調解,懇請媒體不要再浪費寶貴社會資源。
而楊女得知丈夫竟認為雙方紛爭來自房產糾紛,漏夜書寫3124字告白,控訴小三逼宮,大老婆受盡丈夫無情對待,「夜夜夜半驚醒,體重掉到不到50公斤」的苦情。(鄧玉瑩/台中報導)
27日王醫師提一份聲明書如下:
本人與配偶楊醫師多年來,長期因多種私人因素,累積諸多不睦。近兩年內楊醫師還主動提起四次離婚。目前並與本人進行離婚調解數次。
去年六月楊醫師唆使小孩盜竊本人的Line做斷章取義的解釋,誣告我家暴,並且隔離小孩不讓我探視,偽造相片編撰訴狀,毀謗本人與往來同事。究其原因,應該是楊醫師要侵占本人售屋後款項,並且,楊醫師父母更長期佔據本人部分房產遲遲不返還。 離婚案調解數次,本人遲遲不同意讓出本人的部份房產和債權。楊醫師進而不斷散佈不實指控造成周遭困擾,因高額金錢利益參雜其中所造成的紛爭,所造成對周圍親友的傷害,本人深感抱歉。
以上事件目前都在法院進行訴訟和調解,其細節是我個人隱私,與我個人專業無關,我也非公眾人物,懇請媒體不要再浪費寶貴社會資源。
聲明人:王醫師
楊姓女醫師3124字告白聲明:
若沒有小三羅教授到七月中還在騷擾兒子,用爸爸的messenger 傳簡訊說: 你媽媽不是傳統賢妻良母,沒有為長年臥床的婆婆把屎把尿,自己住豪宅,讓公婆住在破爛的房子(王家40幾年位於新竹巨城旁的透天厝。王家尚有老父,大哥大嫂,姊姊姊夫,王先生排行第四),不是王家好媳婦……….我也許會靜靜地等法律案件走完。
我認為的賢妻良母是不給老公戴綠帽,好好照顧自己的家,愛護自己的小孩,陪小孩成長,我都做到了。小三呢?
都一年多了還在鬧,王先生也曾說要拿出來公評,我沒問題的。
在此做些回應
第一: 影響感情的多種私人因素就是: 小三羅教授跟王先生在一起久了,想要扶正,一起生跟我們一樣好的小孩。當時通姦尚未除罪,合法生小孩只有讓王先生和元配離婚。
我第一次提離婚是107年7月30 日。那時我們正準備結束台中業務轉往竹北上班。可小三在和王先生的對話中清清楚楚地說:如果不小心,小爛(指小三和王先生的小孩)早就上小學了吧。上小學就算算到107年,也是要在100年就生了吧。這麼巧,那一年我們搬新家,生老三。
羅教授也四十有六了,十分心急怕生不出來,處處逼宮,要王先生盡速解約(離婚)。小三還在法院高調自己提供了她在108年4月,在前夫(108年12月27日離婚)不知情的狀況下,至婦產科診所凍卵要跟王先生(蛋蛋第一候選人)生一個小爛來餵奶的證據呢。所以夫妻不和是感情因素還是小三因素?
王先生受她的逼迫吧,常常找我的麻煩。在我陪小孩彈琴,講故事時王先生說要買一支筆,就不見兩個多小時(小三的老公也發現同樣的問題);在我忙著陪小孩念書時,王先生躺在沙發上玩手機;在我要去上班時,王先生跟小孩說:“你媽又要去上班了,只顧賺錢,都不顧你們”。
天曉得我連上週末班,夜診都常常帶孩子去值班室念書呢。會考滿級分的孩子的媽媽不會不用花時間照顧小孩的。每晚10點小孩趕上床後,我常做家事到超過半夜12點。又有多少次,我是一個人帶著孩子們去踏青,去露營,去參加童軍活動? 這種種的欺壓,使我覺得感情的存款簿已透支,覺得受不了了,才會說離婚吧。但王先生未做反應,幾天後又恢復以往的互動。
感情不好,我們一大三小108年5月要去冰島玩時一開始王先生說忙,根本沒買王先生的機票,請問王先生為何要在出發前自己跑去雄獅旅遊,然後說買不到同一班機,巴著我一定要幫他買同班機和我們一起去? 然後再跟小三說我強迫他去? 王先生還提議要去馬爾地夫(馬爾地夫是蜜月勝地ㄟ),我們也全家開開心心去? 為何王先生在去竹北前(107年12月)幾個月每周送我花? 為何在我告離婚的調解庭(王先生所謂的第四次,108年12月)上說希望我搬回來住,恢復以前的生活? 讓我還傻傻相信而撤告離婚? 而我給的條件只是王先生要跟小三徹底斷絕關係三個月後我才搬回去?
在王先生提的離婚反訴書說道:“我們感情融洽,有很多共同話題”。只是反訴書上說我們去冰島是奢華旅遊,我覺得十分可笑。我們去冰島住的是一晚4000元的民宿,行程是健行,爬冰山,坐冰河船,常自己煮飯,吃三明治,沒進過幾次餐廳,含荷蘭3天五人15天花30幾萬,這想必是未去過,或沒法去的人才會覺得是奢華旅行吧。
第二: 關於家暴: 是108年8月16日(在被發現外遇後不久) 王先生趁我值班時在家裡對小孩大吼大叫,嚇得小孩在一個小時內打了30幾通電話給在竹北值班的我說:“媽媽救命,趕快報警”這一次吧。警察到時小孩手中還拿著棒球棒嚇得發抖。這不是家暴嗎? 若沒報警,恐怕還有第二次第三次吧。直到現在,我遇到值班日心中還有很大的陰影。
還是王先生指的是小三在108年7月19日下午五點,趁我留在竹北值班時到學校騷擾小孩?這次我沒報警啊。
還是指王先生惱羞成怒,在108年8月22日趁我在台中看診時去我竹北的個人辦公室翻我的抽屜,想要找到和小三對話紀錄那一次?
受到這些威脅時,真的很感謝林部長即時伸出援手,讓我可以在半夜12點,拋下值班從竹北趕回台中,也感謝同事們全力協助。
第三: 關於售屋後款項及無良辱罵我父母侵佔房屋: 王先生自己清楚我買房付得比較多,多次跟小三討論許久要如何還我600萬才配拿到其中一間房。
王先生在被發現外遇後也嗆我:“妳有沒有算過這些年妳賺得比我多多少?我們所得稅都平均分攤,是否要還給我幫妳多付的所的稅?”,算得十分仔細呢。王先生應該清楚知道這些年我生了三個小孩,生一個休息3到6個月未工作,每一個哺乳一年,減少工作量,才會只有多這些歐。
還有買新車我出了一半,都拿去載小三,也要記得還給我歐。
小三甚至也於108年1月在對話中早就建議王先生找律師規劃。
趕我父母走: 父母自我生下老大顧念我工作忙碌,小孩小,上班時間長,由南部上來幫我顧小孩,也幫我們料理三餐。王先生也天天吃,吃了17年歐。以前都快樂相處,國內出遊必定帶父母同行。因為小三,這一年多屢次趕我父母走,說父母住在他有一半產權的屋子要付租金,侵占他的房子。我父母是帶著三兒子睡在我們共同持有的房子歐。且在108年家暴事件後,我和兩個較小的孩子也都搬過去跟父母同住。
小三還說: “有人月入5萬,母親3萬,不用岳父母幫忙。天天也開心孩子也懂事,家裡小康要好好讀書”。我沒有小三的介入天天開心,小孩也懂事,好好念書。但我不是月入3萬,也不是5萬,更比3X5=15萬多許多,王先生沒有我的收入絕對買不起這三棟大宅。
只是我當年賣掉自己婚前買的,婚前錢買的,單獨持有的兩棟房子及金飾作為兩棟房屋頭期款(約新房價的1/3),以為我們會白頭偕老,天真地將新購入房屋登記兩人持份各半(請未宣告分別財產制夫妻請特別注意不要跟我一樣傻),一間我們一家住,一間爸媽帶著老三住。真是奇笨無比。
第四: 售屋所得
王先生在106年11月,我才跟王先生看過同棟大樓不同間房屋,王先生就跟仲介斡旋買下兩千多萬的竹北百坪大宅。成交後王先生發現他頭期款根本不夠,他自己說請兩年助理花了250萬,股票賠了200多萬,於是跟我說竹北房要送我做生日禮物,所以只登記我的名字,由我貸款,請我傾全力支付。我信以為真,不僅頭期款出他的兩倍,也盡全力還款。沒想到到竹北工作後,小三逼著要他買房給她住,也常在竹北繞來繞去等著王先生出來陪她,使得王先生工作不力,業績墊底,每每被院長罵,也失去代理部長職位。
王先生說我沒給他頭期款付的金額前,他拒絕付竹北房貸和支出,但佔住竹北房,堆東西在竹北房內。竹北房子因而是我沉重負擔,又心煩小三在旁邊繞,甚至進入我的房子。我日日回台中照顧小孩,根本沒空過去,所以將房子降價賣出。王先生威脅我不簽“付款聲明書”,他就不搬出,拿走所有房間鑰匙,遙控器,並且提告。目前正在訴訟中,一切依法辦理。
第五:限制小孩行動
我的小孩各是高二,國二及小四,都可以自己坐車去台北玩了,兩個比我高大有力,甚至也比王先生高壯。我能限制住他們的腳嗎? 老大因為房間不夠,白天在我這吃喝念書,到十點半爸爸會打電話他回去睡。小孩也自由在兩邊跑來跑去。這樣有限制孩子行動? 是孩子自己的選擇吧。
最後,不得不說小三是厲害的博士和教授。
鄰居告訴我小三先生的名字,讓我可以跟小三前夫交通訊息,小三寄簡訊給我說這樣要告妨礙秘密歐。
鄰居跟我說小三在辦公室內說她家很有錢,小三寄律師函給鄰居和我說: 切勿傳播不實資訊及洩漏個人隱私,以免觸法,免滋訟累。
這些言語坦白說,對於當初初知先生外遇的我,法白的我,是很大很大的驚嚇,加上一次一次的騷擾,我夜夜夜半驚醒,體重掉到不到50公斤。護理師都說擔心我會飄起來,常買飲料給我補熱量,到廟裡幫我祈福防小人,我真感謝我的好同事們。而王先生和小三早早找了律師規劃設計。
偽造相片編撰訴狀這點我不了解在說什麼,請王先生提出證據,我保留訴訟權力。去汽車旅館是真的,警察到場是真的,去警局筆錄是真的,哪裡是假的?
在汽車旅館抓到後,我好吃好睡,能看書,也能好好上班了,所以122萬值得。雖然受騷擾時還是會心情不好。
以上是發生在我身上可怕的故事少少的一部分。
聲明人:楊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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