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龍峰企業董事長任國龍。資料照片
大同公司派林郭文艷和林蔚山今遭起訴,而企圖狙擊大同的市場派、台商鄭文逸2016年7、8月間介入大同經營權並趁機炒股,將籌得的13億元資金,指示秘書張湘羚、炒手鄒興華、掮客張莒華、金主林振興等人炒作大同股票,不法獲利高達11億元,鄭等5人被依違反《證交法》起訴,台北地院將在24日宣判,而涉嫌提供資金給鄭炒股的中國地產開發商任國龍,因始終未到案,已遭北檢發布通緝。
全案起因於,鄭文逸在中國經商,多年前回台設立「龍峰國際公司」,而任國龍則是上海龍峰企業集團董事長,2016年7、8月間,鄭文逸觀察擁有上億元土地資產的大同公司,股價長期在6元以下盤整,且隔年5月將改選董監事,認為有利可圖,竟萌生介入大同經營權,同時趁機炒股獲利的計畫。
檢調查出,當時鄭文逸先自備5億元,再陸續與任國龍等人合作,並向永豐金證券申請5.75億元融資,一共投入13億餘元炒作大同,從2015年9月開始,利用56個證券帳戶,以連續高價、相對成交等方式拉抬大同股價,股價因此從每股5.48元攀升到9.54元,之後又拉抬到10元,鄭再聯繫友人以香港證券帳戶買進大同股票,導致大同股票去年2月間漲到20.65元。
而大同董事會去年5月改選,因此3月13日就禁止過戶股票,鄭等人對外佯稱爭取經營權,卻故意趁著高點賣出大同股票,總共賣出30多萬股,不法獲利高達11.1億元,因而遭檢察官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吳珮如、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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