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到警局要向被咬傷的女警道歉,警局未派人出面接受而暴哭。資料照片
無黨籍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前年為聲援公勇路拓寬不同意戶拆遷案時,進入管制區內打傷執行公務的陳姓女警,還咬傷張姓女警手臂,一審被屏東地院依2個傷害罪判處拘役80天,得易科罰金8萬元;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二審今判決上訴駁回,維持原判決定讞。蔣月惠今天並未到庭聆判。
蔣月惠是在2018年7月16日上午,因屏縣府執行公勇路拓寬工程進行不同意戶拆遷,蔣月惠到場聲援被拆遷住戶時強行進入管制區拍桌斥責與會公務人員,並揮拳打傷陳姓女警頭部,張姓女警見狀趨前制止時,也遭蔣咬傷右手臂,事後蔣月惠被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送辦。
女警秀出手臂傷勢,資料照片
隔天蔣月惠帶花到警局表達歉意,因不被警方接受感到挫折,當場在警局嚎啕大哭而爆紅,一開始有人批評她「水準太差」、「把警局當靈堂嗎?扯」,但也有地方人士與網紅發文力挺,點出蔣月惠長期站在弱勢的一方,被辱罵嘲笑都不以為意,堪稱素人參政的典範。(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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