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無罪】大逆轉!狠殺37刀剁頭丟中庭 逆子改判無罪當庭獲釋

出版時間 2020/08/20

桃園梁姓男子2018年10月間在家突然抓狂,竟持開山刀追砍母親37刀致死,還剁下頭顱,從12樓住處陽台丟下社區一樓中庭,事後梁男經鑑定因安非他命中毒有精神障礙,且家屬求情不要判死,桃園地院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他無期徒刑,但高等法院認定他弒母時沒有意識,今改判無罪。仍可上訴。

對於梁男弒母案宣判無罪,台高檢深夜發布新聞表示,承辦檢察官雖然還沒收到判決,但檢察官已立即調閱本案卷證資料,研議相關法律疑義,待收受本案判決書後,檢察官將立即上訴,依據法律維持社會公益。

今被提訊出庭的梁男在法庭上聽到改判無罪時,整個人抖了一下,似乎很激動,他離開法庭時,記者問他:「判無罪覺得高興嗎?出去會不會再吸毒?」但他戴著口罩沒有回應。

梁男弒母剁頭今逆轉獲判無罪。丁牧群攝

梁男雖因獲判無罪,不用再戴手銬,但法官將他責付給桃園市衛生局,衛生局派人到高院法警室於下午3時辦妥責付手續後,即將升任最高法院法官的高院書記官長邱忠義提醒梁男:「好好配合衛生局的安排。」梁男點頭說:「是!是!」隨即走出高院,大批記者圍著他問:「以後還會吸毒嗎?」梁男擺擺手,沒有回應。

梁男獲判無罪,法院責付桃園衛生局將他帶回,他不回應問題。黃世宏攝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將派員依照衛生福利部精神個案收案標準,將梁男送醫療院所進行專業評估,再決定後續如何照護。至於評估內容,主要看個案是否符合收案,若符合將由公衛護理師收案管理,依據個案級數進行關懷訪視,建立關係並依個案狀況提供妥適照護,例如提升個案病識感、穩定就醫及規則服藥必要時提供相關資源之連結等等。

梁男坐上車,由桃園衛生局帶走。 黃世宏攝

宣判後,高院刑事庭發言人王屏夏法官表示,合議庭經過調查,認為梁男行兇時喪失辨識及控制能力,主要因為他長期施用多種毒品,且在案發前有吸食安非他命及卡西酮類毒品。

合議庭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及台大醫院鑑定,結果認為卡西酮類毒品相較於傳統神經性、興奮性毒品,更容易誘發濫用多種毒品者產生急性精神病症,產生躁動、暴力及幻覺,合議庭再審酌梁男當時與警察對峙時,言行舉止及思緒混亂,認為他在案發時應處於脫離現實狀況,因此判他無罪。

這件駭人聽聞的弒母案發生在2018年10月17日晚間6時許,梁姓男子(34歲)在桃園市住處拿開山刀追著66歲母親猛砍,梁母頭部被重砍10刀、雙臂及胸、腹27刀,因全身37道銳創血、腦髓挫傷及蜘蛛網膜下腔出血,休克死亡。

桃園男子弒母後將母親頭顱拋至社區中庭,警方到場後用棉被覆蓋(箭頭處)。資料照片

梁男砍死母親後,兇性未消,又剁斷母親頭顱及左手腕,將頭顱與鍋碗及雨傘、記事本等物從後陽台往下丟到社區中庭,左手腕則留在房內。

梁男從家中(左)丟下母親頭顱後,不停將家俱往樓下砸(右圖)。資料照片

當晚7時許,鄰居被中庭地上血跡和一顆頭顱嚇壞了,警方獲報趕來循線到梁家破門而入,發現梁母的屍身,梁男應訊供稱案發前2、3天有吸毒、當天有喝酒,但不記得發生什麼事。

桃園地檢署去年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梁男後,他曾在法院出庭時表達懺悔,說自己因吸毒鑄下大錯,殺死母親後沒流淚不是不後悔,而是不知該說什麼。

由於梁男坦承犯行,且桃園療養院鑑定他因安非他命中毒有精神障礙,桃園地院再參酌鄰居等人證詞,認定梁男犯案時行為受到精神障礙影響,且家屬求情希望不要判死刑,因此桃院去年9月判他無期徒刑。(丁牧群 、吳詠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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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0:34

更新時間 22:57 (台高檢新聞稿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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