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大逆轉判決砍殺母親、剁下頭顱丟中庭的梁姓男子無罪;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最近出現一些與民眾法律情感有落差的判決,但他尊重判決,也呼籲民眾及青少年不要誤會把自己搞到沒有辨識能力即可免卻刑責、加害於人;台高檢表示,檢察官收到判決後將立即上訴。
桃園梁姓男子在前年10月間突然抓狂,竟持開山刀追砍母親37刀,還剁下頭顱,從12樓住處丟下社區一樓中庭,一審判他無期徒刑,二審以他犯行當下受毒品影響,喪失辨識行為違法能力,改判無罪,引起外界譁然。
對於梁男弒母案宣判無罪,台高檢深夜發布新聞表示,承辦檢察官雖然還沒收到判決,但檢察官已立即調閱本案卷證資料,研議相關法律疑義,待收受本案判決書後,檢察官將立即上訴,依據法律維持社會公益。
蔡清祥說,最近司法出現一些判決,與民眾法律情感有落差,比如說,有人喝酒喝太醉襲警涉妨害公務罪被判無罪,今年4月殺害鐵路警察的鄭姓男子因精障一審獲判無罪,加上梁姓男子吸毒弒母今天又無罪,一連串的司法判決,難免讓社會大眾誤會或產生不良的模仿效果。
蔡清祥說,法官引用《刑法》減、免刑規定去量刑,是針對個案不同情節的考量,並非青少年朋友只要喝酒喝到沒有判斷能力、或者吸毒吸到完全喪失意識,如此一來即可為所欲為、我行我素、並加害於人,還可以藉此逃過法律的制裁,他提醒民眾仍應切記遵守法律。
高院今改判弒母斷頭案被告無罪,法務部長蔡清祥呼籲大眾,勿因本件個案判決,以為只要吸毒或喝醉等致無辨識能力,可以為所欲為,犯罪不負刑責;高檢署說,儘速研議是否上訴。
至於,高院將梁男責付給桃園衛生局,也引發外界詑異,如果有司法精神病院,是否能解決當案件在判決確定前,針對保安處分有更妥適的做法?法務部相關承辦人員認為,確實可能不用責付給衛生局,但司法精神病院要收治的人和類型,目前還沒有一個確定結果,所以也無法預估。(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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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7:08
更新時間:22:54(檢增檢察官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