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經營權之爭】王光祥批林郭文艷「賤賣祖產、黑幕重重」 挨告誹謗無罪

出版時間 2020/08/18
王光祥多次在大同經營權爭議中批評公司派。資料照片
王光祥多次在大同經營權爭議中批評公司派。資料照片

大同公司經營權爭議不斷,代表市場派的大股東三圓建設董事長、總統蔡英文遠房表哥王光祥,在前年開記者會並接受媒體採訪批評公司派,賤賣芙蓉大樓是「賤賣百年基業資產,幕後黑幕重重」,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自訴提告王光祥誹謗等罪。台北地院審理認定,大同是知名企業,王光祥是針對公司經營及處分資產的做法提出善意評論,判決無罪。

圖為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豔。合成資料照

判決指出,王光祥從2018年10月到2019年1月間,在各媒體受訪的13篇內容中提到:大同若要蓋台南七股太陽能發電廠,可向銀行借錢,不該賤賣祖產基業,質疑大同處分資產內情可能不單純,更指林郭「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幕後黑幕重重」,不符公司治理精神,漠視股東權益、欺騙股東,「百年企業大同集團一直被經營者亂搞」,「林郭文艷荒腔走板」等。

王光祥挨告後,在法庭上否認犯行辯稱,他表示沒有說出「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幕後黑幕重重」等語,這些都是記者撰寫報導時使用的字眼,且他的言論在於指控大同的經營不彰缺失,是為確保股東利益才發表的善意真實言論。

法官最後認定,大同是國內知名企業,公司經營的好壞除了牽涉市場派與公司派的紛爭外,更與公共利益有高度關連性,應受較大程度的公眾檢驗,王光祥的言論基於事實,對可受公評之事提出善意評論,不屬具有犯罪惡意的誹謗,判決無罪。可上訴。(李奕緯、王怡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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