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萬元婚宴款在餐廳失竊 新郎新娘等5人竟被警方「脫光光搜身」

出版時間 2020/08/17

(更新:增加警方說明影片、動新聞)


網友貼文控訴警方要求脫光光檢查,「真的氣氣氣」。翻攝自爆廢公社

高雄市一對新人昨晚在湖內區的餐廳舉辦婚宴,期間發現放在新娘背包中的12萬5000元婚宴待付款不翼而飛,連忙報警處理,但警察到場後,竟要求曾出入新娘休息室的新娘秘書、助理及新娘、新郎等5人,「都必須脫光光搜身檢查!」。網友事後在臉書社團「抱怨公社」痛批被當毒販,「要檢查屁眼嗎?氣氣氣」,控警方執法過當,但警方回應,若不願意當時應拒絕。

湖內分局表示,謝姓夫妻昨晚在湖內區東方路一間餐廳舉辦婚宴,請來新娘秘書及助理,在餐廳的新娘休息室幫新娘化妝,不料謝姓夫妻發現放在新娘休息室、在新娘的背包內12萬5000元疑似遭竊,請餐廳報警處理。

警方表示,警員到場後發現曾經進出新娘休息室的人員包括新郎、新娘、新娘秘書、助理、新郎的舅舅共5人,警方問他們是否願意接受檢查以釐清案情,5人各自同意後,被警方以「一對一」的方式,帶往隱密的房間檢查人身及隨身物品,但都沒有發現12萬5000元現金的下落。

針對網友指控,警方要求曾經進出新娘休息室的人,都必須「脫光光搜身檢查」,警方強調,當事人皆同意,且衣物都是當事人自己脫去,期間也沒有人表示異議,「如果有人當下反應不願意脫衣受檢,警方也不會強迫要求!」

據了解,今天謝姓新郎透過電話訪問向媒體表示,昨晚他為了自證清白,同意接受警方檢查,並且自己脫到只剩內褲。

警方表示,昨晚對5人檢查的結果,未發現失竊的現金,警方後續將擴大相關監視器畫面進行追查。

律師楊岡儒表示,警方若是經過各當事人同意後,再分別帶往隱密房間檢查人身及隨身物品,符合刑事訴訟法「經同意後搜索」,而且警方是由女警陪同女性當事人進行檢查,期間也關掉密錄器兼顧婦女隱私權,「符合搜索的正當性及人權保障!」一名目擊者對《蘋果新聞網》透露,警方到場後,在新娘休息室及餐廳周圍都沒發現消失的12萬5000元,於是將曾經進出新娘休息室的新郎、新娘、新郎的舅舅、新娘秘書及助理等5人叫進新娘休息室,對他們說明警方為了釐清案件,希望能夠檢查他們的隨身包包及衣物,結果5人之中有人點頭答應,也有人說好,其中新娘秘書為了表示自己清白,還請警察先檢查她的物品。 警方表示,現場的警員是經過5人同意後,才各自將他們帶到房間,由男姓警員檢查新郎、新郎舅舅,女性警員檢查新娘、新娘秘書及助理的衣服口袋、包包、鞋底;警方強調,5人在檢查過程,是自己脫掉身上衣服,但是絕對沒有脫光光。。(王勇超/高雄報導)

出版時間:12:40
更新時間:15:41

警方接獲餐廳報案,派人前往現場調查。讀者提供
警方到場進行調查。翻攝自爆廢公社
網友在「爆廢公社」貼文指控有新人的婚禮預備金疑似遭竊,警方到場要求新娘秘書等人脫光光接受檢查。翻攝自爆廢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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