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和期貨當時被金管會開罰。資料照片
2018年2月6日台股大跌500多點,造成期貨選擇權買權、賣權同時漲停,許多投資人被強制平倉慘賠,一名陳姓投資者因為遭康和期貨強制平倉慘賠數百萬元,憤而告發康和期貨董事長康景泰等4人涉犯背信、詐欺等罪,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期貨砍倉、沖銷本來就是雙方買賣契約內有規定的程序,不能因投資人慘賠而認定康和違反程序,今以罪嫌不足不起訴康男等4人。
2018年2月6日美股重挫,拖累台股大跌527點,期貨商自行以市價沖銷保證金不足客戶的全部單子,造成買賣權同時大漲,隨後再依照被操弄扭曲的不合理價格,去計算客戶保證金,再把第二批保證金不足的客戶全部單子,不管多單空單價差組合單,全部以市價平倉,導致散戶損失超過40億元,市場人士稱為「0206期貨大屠殺」。
事後有數10名投資人組成期權受害人自救會,2018年6月28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希望檢方調查有無禿鷹利用交易機制缺陷牟利,導致散戶損失超過40億元,涉犯《期貨交易法》操縱期貨價格等罪。
但檢方傳喚康和期貨董事長康景泰等人出庭,康等人都供稱,公司並非惡意沖銷保證金帳戶,而是在股價巨幅下跌的情況下,依照契約進行沖銷,且期貨市場風險本來就高。
檢方認為,康和違反細部作業程序的部分,已經遭金管會裁罰72萬元,但針對沖銷保證金帳戶的做法,康和並無構成背信等罪,因此今以罪嫌不足不起訴康景泰等4人。(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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