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西鄉99名鄰長涉收賄 施嘉華當選無效案49人判刑

出版時間 2020/08/10
施嘉華。資料照片
施嘉華。資料照片

本屆彰化縣議員選舉,第三選區國民黨籍縣議員當選人施嘉華之父施復興,涉嫌為其買票賄選,彰化地院民事庭去年7月一審判決當選無效,施嘉華不服提上訴,台中高分院去年12月駁回,當選無效定讞,而彰化地檢後續偵辦收賄案件,赫然發現線西鄉有6個村、99名鄰長涉嫌收賄,不過有部分村鄰長拒收或退回。前後連同施復興夫妻、助理、樁腳與村鄰長等共計49人遭判刑。

彰化地院法官依選罷法判處施嘉華之父施復興(64歲)有期徒刑2 年、緩刑5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200小時義務勞務、罰款60萬元,褫奪公權5年。施嘉華之母劉彩雲(62歲)依選罷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緩刑4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150小時義務勞務、褫奪公權4年。
 
其餘村鄰長判處1年10月至3月徒刑,部分可緩刑,可上訴。德興、頂庄、溝內、塭仔、頂犁5名村長各處1年10月徒刑,又德興村長曾明和犯投票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5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施嘉華(35歲)父母施復興、劉彩雲為求兒子順利當選,在2018年9月16日以施嘉華競選總部成立為由發邀請函名義,交付村長每票5000元、鄰長每票1000元,請村長在線西鄉以「發放工資」名義進行地毯式買票,約定要投票給施嘉華。
 
線西鄉一共有8個村、137個鄰,涉嫌收賄的村長就有6人,鄰長多達99人,不過部分拒收或退還,最後檢方起訴49名村鄰長與施復興夫妻共計51人,有49人遭判刑。
 
8名村長中有2村拒絕配合,施復興再找其他人協助,並在和美鎮也同樣以發放工作費名義交付賄賂給有投票權民眾,約定投票給施嘉華;法官審理期間,施復興等19人坦承不諱,但仍有5名村長及25名鄰長堅認收受的金錢為發放邀請函的勞務對價,並非賄款。
 
法官認為,施復興等人不思以合法方式競選,竟共同以「僱工發薪」之名,發放現金向村、鄰長買票,行「買票綁椿」之實,收賄的村、鄰長等人無視選舉制度為民主之基石,貪圖小利收受賄款,已嚴重危害正當優質選舉風氣,侵害國家、社會法益甚鉅。(鄧惠珍/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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