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樹林派出所21歲警員楊庭豪,前天(2日)執勤被17歲無照駕駛的少年撞上,重傷送醫至昨晚(3日)8時經過40多小時搶救,昏迷指數仍僅有3,家屬萬般不捨決定簽署器捐同意書遺愛人間。 楊庭豪今天晚間8時許完成心、肺、肝、腎、胰臟、角膜、血管及瓣膜等8部位的摘除,待命的救護車也直接前往各醫院進行器官移植,有10個家庭因此受惠。明天(5日)上午庭豪的遺體將回到他服務10個月的樹林警分局與派出所最後巡禮,沿路將有警用重機護送,並由大批警員列隊送別 ; 分局也將致贈全套警用裝備、警服與警帽,讓庭豪帶著這些從警榮耀安詳離開。
而肇事少年與其母親今天再度現身醫院,母子倆一直雙手合十、低頭不語,似乎在祈求原諒。楊庭豪前天凌晨被送進亞東醫院搶救,在醫護努力下,將楊從死神手中搶救回來,並送至加護病房觀察,但因無腦幹功能反應,昨晚在家屬萬般不捨之下,忍痛決定替楊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家屬多次無助在加護病房外痛哭。 家屬表示,雖然庭豪受傷了,但身體還是很強壯,如果捐贈器官可以幫助更多人的話,相信這是也從事警職的庭豪最重要的心願。
今天下午1時許,楊庭豪的家屬跟樹林警分局的同仁,陪伴楊庭豪走最後一程,準備捐出心、肺、肝、腎、胰臟、角膜、血管及瓣膜等8部位,當楊庭豪從加護病房推出來時,他的父母早已淚崩,分局長張明和與到場同仁敬禮致意喊: 「庭豪兄弟謝謝你的大愛」 ,而楊庭豪的母親也忍不住淚崩,哽咽著說: 「你是媽咪的驕傲、你很勇敢、媽咪愛你」 。
楊庭豪前天凌晨擔任凌晨0時至2時的備勤勤務,接獲其他派出所請求支援,與另2名警員騎乘警用機車趕往打架現場,由於事態緊急,3警一路鳴笛、開啟警示燈和警報器,提醒路過民眾注意,不料行經樹林區大安路與俊英街口時,遭無照的17歲張姓騎士攔腰撞上。
當時送醫搶救的楊庭豪有腦出血、下顎骨粉碎性骨折、左肩鎖骨骨折、雙手雙腳也有挫擦傷,昏迷指數僅有3,亞東醫院暫以藥物控制降低顱內腦壓,仍須留在加護病房觀察。昨天(3日)肇事少年與母親到醫院探視,並下跪道歉祈求原諒,今天上午母子倆再度現身,但2人低頭不語、雙手合十。
楊庭豪的父母知道兒子病況危急後悲痛萬分,見到兒子時情緒當場崩潰,楊父紅著眼、手握著從廟裡求來的護身符祈求神蹟,但楊警父母都不希望兒子受苦,昨晚家屬在萬般不捨下,決定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今天下午將進行器官摘除手術。
楊庭豪為家中獨子,生性獨立、孝順且充滿正義感,成為一名警察,幫助別人是他的志願。為此,他堅持理想考取警專,不畏艱難與危險的從基層做起,幫助民眾,十分受到警局長官與同事的稱讚 ,沒想到在趕往支援過程中發生意外,長官和同事都相當難過。
今天立委葉毓蘭在亞東醫院器捐記者會現場表示,將推動立院提案修法,希望無照致死傷可比照酒駕修法,提高刑責,另對未成年無照追究家長及車輛所有人責任,「楊庭豪不能白白犧牲」,並保證會修「楊庭豪條款」,不要讓更多的庭豪媽媽在暗夜中哭泣。
葉毓蘭指出,根據A1車禍統計,無照致死的車禍高於酒駕致死,她所要修的刑法第185條之3,不僅僅只是替楊庭豪討公道,更是保障更多的父母親,也把無照駕駛列入,針對目前無照駕駛裡面未成年犯,對於18歲以下致人於死的,因為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沒有善盡監督之責,也要連坐罰。(突發中心莊淇鈞、施昂強/新北報導)
出版時間10:15
更新時間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