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在公海駁油給北韓船隻的「北斗星號」涉違反《商業會計法》案,台中高分院今首度開庭,日前均獲一審判決無罪的船東、友晉公司前負責人蔡尚霖等6名被告,一致主張檢察官提上訴無理,其中已經被限制出境633天的中國籍船員黃建威、緬甸籍船長NYEIN AUNG請求法官儘快審理,好讓他們早日歸鄉。
全案起因為「北斗星號」油輪2018年5月在東海駁油時,被聯合國安理會空拍認為與北韓船隻倂排,涉販售油品給制裁名單中的北韓船隻,台中地檢署偵辦認定如同海上加油站的北斗星號,駁油給走私船、聯合國禁運船或無法靠港加油的問題船隻,而供應油品的穩鼎石化集團負責人邱永堂、船東蔡尚霖等人為掩護違法的客戶,虛報香港、日本石垣島等地為卸貨港口,共21次向海關不實申報,近1年營業額高達17億元,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等罪將邱、蔡等6人起訴。
但一審法官認為,聯合國提供偵察機於2018年5月24日的空拍照片,僅記載地點為「中國東海海域」,無詳細時間和經緯度位置,且空拍照中艦橋(船艦的指揮駕駛室)左右兩側似有舷窗,但北斗星號沒有,無從確認聯合國所拍攝與北韓油輪倂排的駁油船舶就是北斗星號。
偽造文書部分,一審認為財政部關務署的海關「航程清單」上,確實沒有「公海交易」這個選項,導致到公海交易的船隻,無從據實填寫出航目的地,且邱男、蔡男等人隨意勾選出航目的地,並不影響稅捐稽徵,因此日前判6人全部無罪。
檢方上訴後,台中高分院今首度開庭,因案被限制出境的中國籍船員黃建威表示,他和緬甸籍船長NYEIN AUNG2人被限制出境和住居,住在北斗星號上已1年8個月,懇請法官慈悲,加速審理案件,讓他們早日返鄉。法官表示知道他們的處境,會儘快審理。
開庭後,邱永堂拒絕採訪,僅表示一切交由法官審理。蔡尚霖則說公司名存實亡,他雖有心照顧船上員工,但力不足,希望這場無妄之災儘速結束。
據悉,2018年11月10日案發後,原本登記為蒙古國籍的北斗星號已遭註銷船隻國籍,目前成為無國籍船隻,又因訴訟停在台中港近2年, 4名外籍船員也遭限制出境,被迫留在斷水斷電的船上生活623天,直到《蘋果》日前獨家揭露後引發迴響,民眾紛紛寄物資援助,立委邱顯智邀集相關單位討論後,港務公司火速為北斗星號拉電線、換馬達,讓歷經沒水沒電生活近2年的外籍船員,終於有水可洗澡,晚上不用摸黑。(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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