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竹科上班的林姓女子,去年和男友到菲律賓長灘島旅遊,穿著「一條線」比基尼爆紅,林女不滿媒體、臉書版主引用外媒報導,讓她和男友身分曝光,除了提告民事求償,也對所有在網路上惡意批評她的人提起妨害名譽、《個資法》告訴,其中國內婦科權威醫師鄭丞傑,在臉書粉專PO文61字「小時候想要看到女生的屁股,得扒開她的內褲,現在的男生想要看到女生的內褲,得扒開她的屁股」 被網友指「神註解」也挨告,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將鄭丞傑等3人不起訴。
鄭丞傑得知獲不起訴表示,自己當時是感慨時代的變化,有感而發而PO文,「我知道很多中老年人不能接受穿成這樣,但我是開明的人,我可以接受。」他說,小時候如果彎腰露出內褲,會被認為是丟臉的事,「但現在不是,(露內褲)很新潮啊,甚至大家還會強調,內褲要穿漂亮點」,因此發文目的是要告訴中老年人,「時代就是變這樣子,接受吧」。
鄭丞傑並強調,發文內容完全沒有評論林女對錯好壞,照片也是轉載網路,並幫她遮住重點部位,也沒有提她的名字,而先前檢察官曾要傳他出庭,但他因開庭當天早已排滿手術,最後向檢察官請假,他也認為,檢察官不起訴是合理的結果。
全案源於去年10月11日,菲律賓《Inquirer.net》報導,1名台女在同月9日、10日遊長灘島,連續兩天都穿著超性感的「Micro bikini 」,幾乎遮不住重點部位,遭到多名當地鄉民及外國人指控太猥褻,長灘島警方將她約談到案,並處以2500披索(約新台幣1500元)。
該事件在當地登上菲律賓網路媒體,台女和她的男友護照也被刊登在媒體上,經台灣媒體引用報導後引發網友熱議,女子男友事後也向《蘋果新聞網》喊冤,「穿著當下根本不知道被偷拍,拍攝和散布者不是我們,卻被警方強迫開罰」,他還質疑,「倘若不是合法泳裝,怎麼會在當地店面販售?」並控訴當地媒體不實報導,將個資曝光。
但鄉民不領情,在網路上恣意的批評,在竹科上班的林女認為名譽受損,護照還被公開,蒐集網路對她惡意批評的鄉民及東森新聞報導這則新聞的郭姓女記者提出告訴,新竹地檢署受理後查出「子迂的蠹酸齋」的陳姓臉書版主,但其他被告的鄉民無法查出真實身分,由於記者及臉書版主都在台北,新竹地檢將全案移轉管轄由北檢接手偵辦,其餘查不出身分的鄉民則予以簽結。
當時東森電視在報導這則新聞時,引用菲律賓媒體的新聞報導中PO出的林女護照截圖,雖然有將截圖上屬於林女的個資部分進行馬賽克隱匿,不過記者卻將截圖的來源附上原始新聞連結。讓民眾可以輕易發現林女的個人資料。
「子迂的蠹酸齋」版主陳柏林,也是在臉書上將外電新聞的連結貼在臉書上,還做出評論「長灘島勇敢行動,台灣女孩林○○勇放追求人類天然本性的前衛主義者」、「透過『單線型兩件式比基尼』,讓全世界的男男女女體會到,「林○○」所表達的訴求,是尚不被社會所允許的,但哪個社會運動的偉大情操者不是呢?
林女認為,2人將外媒報導的連結公布,一般民眾只要點進連結,就可以看到護照的全貌,因此對東森新聞的郭姓女記者及「子迂的蠹酸齋」版主陳柏林2人,提起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告訴。
林女不僅對鄉民、記者、臉書版主提出告訴,也對台灣婦科權威醫師鄭丞傑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因為事發時,鄭丞傑在自己的臉書粉絲專頁寫道,「我們小時候想要看到女生的屁股,得扒開她的內褲,現在的男生想要看到女生的內褲,得扒開她的屁股,時代的變化實在太大了,我們也只能適應它了」,短短61字被網友讚指「神註解」。
雖然鄭丞傑的PO文沒有提到是誰,但文章下方貼上林女穿著一條線比基尼與男友在長灘島的照片、林女穿著一條線比基尼背面的照片,以及一件穿著在假人模特兒的Micro bikini照片;林女認為PO文在影射她,也對鄭丞傑提出妨害名譽、《個資法》等告訴,警方調查後將全案函送北檢偵辦。
郭女到案辯稱,當初在處理這則新聞,主要是認為「菲律賓的媒體太誇張,為何沒有做隱匿,就把別人的護照放上,說真的可以這樣洩露個資嗎?」而會放上連結,是因為媒體報導必須要註明來源,證明新聞的真實性,不是故意要洩露林的個資。陳男也辦稱,主要是就新聞進行評論,沒有不法的犯意。至於鄭丞傑雖未到庭說明,但具狀答辯當時僅就觀察到的社會現象提出個人看法。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鄭丞傑被控妨害名譽部分,只是具體陳述對於時代變遷的觀察跟意見的表達,沒有抽象的辱罵、也沒有講一些不實在的內容,因此認為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至於郭姓女記者的部分,她所引用的外媒護照的截圖,在涉及個資的部分都有用馬賽克隱匿,且主要是用來讉責外媒姿意將個人的護照公開,至於標明出處,是為了證明新聞的真實性並非以公布他人個資為目的。陳姓臉書版主,也是在瀏覽新聞後,做出個人意見評論,並無違反《個資法》的犯意,因此一併處分不起訴。
雖然郭女及陳男在刑事部分獲不起訴,但林女另提起民事告訴,她不滿東森電視台引用菲律賓報導,讓她和男友身分曝光,也不滿臉書粉專「子迂的蠹酸齋」轉載菲律賓新聞導致她的全名曝光還評論,因此對東森電視台、「子迂的蠹酸齋」版主陳柏林提告,主張個資被洩露、名譽受損,分別求償120萬和60萬元,並要求陳男刊登道歉啟事。
台北地院昨(28日)首度開庭,東森電視台委任的魏姓律師出庭強調,報導只是在提醒民眾,出遊時要遵守當地法律及風俗民情,避免觸法而導致個資曝光;「子迂的蠹酸齋」版主陳柏林開庭後則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方便表示意見。(呂志明、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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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00:07
更新時間:17:23 (新增案情、不起訴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