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擔任高院發言人、2年前離職的法官吳維雅,與樓上82歲老鄰居劉志仁因為漏水問題打民事官司,劉男掛白布條、向媒體爆料「樓下有愛錢的法官吳維雅」,還恐嚇要打斷吳女丈夫的腿,今年7月初被依恐嚇及加重誹謗罪,判應執行拘役70日確定,但劉男未生驚惕,又自製「漏水356萬續集」影片上傳YouTube,還PO出有吳女丈夫和公公個資的裁定書,台北地檢署今再依恐嚇及違反《個資法》將老人家起訴。
吳維雅與王姓丈夫居住在台北市敦化南路上的公寓5樓,房子的所有權人為丈夫的親戚,2016年3月12日凌晨,主臥的天花板開始發生嚴重漏水,造成主臥室空調冷氣損壞、天花板因漏水產生壁癌、油漆剝落,以及客廳天花板發霉及崁燈毀損。
經過管委會委託水電行進行漏水檢測,發現是樓上房屋年久失修,廁所地板防水失效造成,王男多次請6樓的屋主修繕,但對方都置之不理,王男與親戚因此提起民事訴訟,要求6樓的房屋所有權人劉老太太,及實際住在房屋裡面的老太太的弟弟劉志仁修復漏水,並賠償31萬元,同時在修復前按日給付2000元。
不料高齡82歲的劉老先生得知遭鄰居求償,在去年2月27日台北地院開庭時,當庭怒嗆王男及其親戚「我也不是吃素的,一報還一報,我一定會報仇,如果法院不公正,判賠356萬,我不會賠,會把錢拿去找個流氓打斷王○○、王○○2人的腿」、「反正我己經80歲了,一命還一命,值得,也不會手軟。」
除此之外,2018年7月17日,老先生還在住家附近外牆高掛白布條「台灣有嫖妓的法官朱梁,樓下有愛錢的法官吳維雅,濫用職權小小的漏水告我360萬元的天價,在台灣殺人好像也不用賠360萬元。」另外又向不知情的媒體投訴、投書,甚至在同年8月6日,投稿卡提諾狂新聞「台灣有嫖娼的法官朱梁,有公審3歲幼兒的檢察官林俊佑,有愛錢的法官吳維雅‧‧‧這是台灣法律界的三大毒瘤,嫖娼的,公審的,都已經切除,愛錢的還沒有,需要曝光」。
吳維雅及其丈夫、公公,對劉老先生提起刑事告訴,法院在今年3月5日,依恐嚇及加重誹謗罪,判處劉老先生拘役70日,得易科罰金,7月2日駁回上訴確定。
沒想到3月一審宣判沒多久,劉老先生又自製影片,在YouTube上發布「中天新聞漏水356萬續集」,內容提到「救救我,因為漏水,我可能被判死刑」、「不知道跟吳維雅法官有什麼深仇大恨,非得逼我至死不可,或者她本性就是那麼惡劣」。
劉老先生在內文中除了再將整個來龍去脈又說了一遍,還將一份民事裁定放進去,裁定內容包括吳女丈夫及公公的個人資料,3人再次對老人家提出刑事告訴。
開庭時,老翁一直跳針的說自己所講的都是事實,當他聽到又被告妨害自由,情緒激動的大吼大叫,「我妨害什麼自由,你要跟我講啊」,「我之前不是已經判過了,還要判幾次」,最後堵氣的說「隨便啦,我都認罪啦,給你們判好了」,等到檢察官做完筆錄請他簽名,他見到筆錄記載「我都認罪」,情緒又激動的說「我沒有要認罪,誰說我要認罪」。
檢察官最後依照影片內容,認為劉老先生的言論已涉及《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及違反《個資法》,將他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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