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模林志玲在凱渥期間的一位師妹去年4月搭計程車弄丟手機,1年後接到歹徒傳來他遺失手機內的自拍裸照,勒索千萬元,檢警循線逮捕彭偉明,日前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將他起訴,台北地院今開庭,在押的彭男雖一度坦承恐嚇小模,卻辯稱「不是為了錢才做」,法官認為他供詞反覆,怒斥「你的態度會反應在刑度上」,定9月1日宣判。
彭偉明今早被台北地院提訊,他否認是裸照勒贖集團的首腦,辯稱受綽號「小六」的男子委託處理債務糾紛,還說他只負責傳訊息並打電話要求小模付款,小模的裸照也是「小六」傳給他的,後來感覺「小六」沒說實話,就沒跟小模拿錢。
對於被控恐嚇取財未遂,彭偉明先承認恐嚇小模,接著又說「不是為了錢才做」,彭男對是否認罪說詞反覆,法官當庭告知,「有傳訊息要錢就代表恐嚇取財,是否拿到錢是既遂或未遂問題,這樣的犯後態度會反應在刑期上」。
庭訊最後,彭男強調,「該說的都說了,不是說認不認罪,我沒有要否認,怎麼判請審判長與法官決定,我有做就有做,沒做就沒做」。彭男另向合議庭請求交保,「已被羈押近100天,希望能交保」。
全案緣於小模去年4月搭計程車時,遺失一支iPhone X手機,當時不以為意沒去報案,就直接換手機,豈料,一年後收到陌生簡訊,內容竟然是她之前遺失手機內所存的自拍裸照,對方還截圖聲稱持有她的手機,要求付贖款1千萬元,否則把她手機裡許多自拍裸照公布到國外網站上,讓她身敗名裂。
小模被嚇到立即報案並與嫌犯斡旋,對方後來願將贖款降至300萬元,但堅持她付錢,小模無力負擔,嫌犯就整理她的社群網站,將她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狀態鉅細靡遺,讓小模知道被盯住。檢警介入後,透過手機門號查出持有者是廖姓男子,進一步追查發現,打電話的不是廖男,而是廖男朋友彭偉明,後來循線逮捕彭男後聲押獲准,但小模仍收到勒贖電話,顯示幕後還有更大的裸照勒贖集團。(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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