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子求溫飽和男子上摩鐵卻遭性侵。示意圖
新北市一名19歲女子與家人感情生疏,去年離家住進網咖後,沒收入又被開了3萬酒駕罰單,而天天吃泡麵維生,因為真的太餓了,就答應一名林姓男網友邀約至汽車旅館同宿,但少女只想求個溫飽,並不想與人發生性關係,便不斷藉口拖延,卻仍被迫口交,新北地院今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林男(39歲)在某貿易公司任職,平時以賓士CLS350代步,去年6月間,他透過交友軟體認識被害少女後,知道女子有3萬罰單要繳,便表示願意幫她付這筆錢,但要求女子為他口交。
女子不想跟林男發生性行為,但因天天以網咖泡麵果腹,實在很想吃其他食物,因此就答應男子邀約,在捷運古亭站會合後,坐上林男的賓士轎車,入住汽車旅館。
期間,女子謊稱已找了朋友過來,朋友會代替她與林男發生關係,之後又把林男車鑰匙藏起來拖延時間,林男覺得女子友人遲遲未出現很奇怪,女子又形跡詭異,一檢查女子手機,發現女子根本沒約任何朋友過來,因此氣得侵犯女子。
女子後來趁隙逃脫,急忙哭求旅館工作人員幫忙報警,揭發林男犯行。
法院審理時,林男堅稱在包養網認識女子,兩人是合意性交,也非第一次發生關係,但合議庭不採信,仍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6月徒刑,可上訴。(饒偉生/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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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6:08
更新時間: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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