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間,口罩很重要。示意圖
新北市三重區「廣鉞淂企業」洪姓負責人,明知政府為對抗武漢肺炎疫情,已將醫用口罩列為防疫物資徵用,卻仍在今年1月31日至2月12日間天天產能全開,生產囤積104萬4214個醫用口罩,打算等開學後有更大需求再拿出來販售,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洪女公司去年才生產27萬個口罩,今年才花12天就囤積百萬口罩,期間也用各種理由推掉廠商訂單不出貨,囤積居奇情節重大,將她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起訴。
起訴指出,今年1月31日,政府將醫用口罩列為防疫物資徵收,並公告為生活必需用品,依法不得囤積居奇、不得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
但有合格營業登記可生產製造醫療口罩的廣鉞淂企業,洪姓負責人卻從1月31日起,天天要員工上線生產口罩,期間有廠商向洪女叫貨,洪女除將原本單價2.5元的醫用口罩,調漲為單價4元,還陸續以無存貨、無原料、機器故障、政府政策等理由推掉訂單或不出貨。
由於有民眾檢舉,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年2月12日與調查局等單位前往行政稽查,發現工廠囤積大量口罩後,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
檢調偵辦時,洪女說詞反覆,一會說知道政府徵用醫用口罩,一會又說自己忙得要死,根本不知政府徵用口罩,但洪女最後自承是因為認為開學後大家都會買口罩,她要留給學生,所以才故意留存口罩沒出售。
檢察官認為,洪女的工廠去年全年僅生產27萬個口罩,今年卻僅用12天就生產囤積104萬個口罩,這段期間工廠用電量顯著高於過往,顯示工廠每天開工並將產能全開,洪女明明有貨,卻不出售給有需求的廠商,行為已構成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囤積居奇情節重大,也有抬高交易價格之意圖,因此以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將她起訴。(饒偉生/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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