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多起弊案,2017年10月被起訴求刑24年後,獲法院裁准5.5億元交保,但須每天到三張犁派出所報到,日前趙藤雄稱病請求免除每日報到,台北地院今裁定出爐,趙藤雄只要再拿2.5億元保金,及兒子趙文嘉、趙信清各出具1億元保證書,並責付陳彥希等3律師後,可改到離家較近的吳興街派出所、一周只要報到4天,至2021年3月21日止。
裁定指出,趙藤雄因健康狀況不佳,聲請從原本每天下午6時至晚間8時期間到吳興街派出所報到,變更為每週一下午4時起至晚間9時的期間報到,法官審酌全案已審理2年多,趙藤雄均遵守法院命令每天到派出所報到,沒有妨害訴訟進行,又根據醫療資料,他的健康狀況確實不佳,有頻繁就診必要,每天報到確實有沈重負擔。
此外,趙藤雄也表明由2兒子各出具1.5億元保證書擔保,檢察官也表示若減少報到次數,建議要3億元保金,並命責付人出具1億元以上保證書,合議庭評議後,認為趙藤雄再增提2.5億元保金,趙文嘉、趙信清各出具1億元保證書,並責付給辯護律師劉明芳、陳彥希、葉建廷,總計連原保金加總共10億元,即可減少只要在每周一、三、五、日報到4次,並放寬報到時間為下午4時至9時,就足以以達成確保訴訟順利目的。
趙藤雄(75歲)不但涉大巨蛋等弊案掏空遠雄集團6億元,還涉行賄新北市議員周勝考等人護航集團土地開發案,被檢方依貪污、《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求刑24年,移審後獲北院裁准5.5億元天價交保,打破司法紀錄,另外,法官還附帶交保條件,命趙藤雄須每天到派出所報到,確保他不會逃亡。
趙藤雄交保期間在家摔倒影響健康狀況,日前向台北地院聲請,以趙又嘉、趙信清2兒子擔保,聲請縮減每周報到天數,法官吳承學6月1日開庭審理。
趙藤雄的律師表示,趙藤雄因頻繁看病,希望能解除每天到派出所報到,若法院能同意,趙藤雄的兒子趙文嘉、趙信清可以各提1億至2億元的保證書,若只能減少報到次數,也希望可以提出保證書方式,金額由法官審酌,報到時間則希望能改為每周一下午4時至9時到吳興街派出所報到,另除提高保金,責付對象也可從原本1名律師增加至3名律師,甚至可以交付護照確保不會逃亡。
檢方則認為,趙藤雄涉犯重罪,仍有逃亡可能,目前除派出所報到,沒有其他公權力機關可以知道趙藤雄的行蹤,不同意趙藤雄解除每天報到的限制,但每天報到的時間可以彈性,若法院同意減少報到次數,每周至少要報到3次,且至少要3億元現金保證金,而受責付人也要提出1億元的保證書。事隔1個多月,合議庭今天裁定出爐。(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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