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家屬、消保官、提案修法立委說法)
台中港今天清晨發生計程車墜海意外,包含司機和船員乘客共4死,死亡乘客黃聰福的姊姊表示,他弟弟才來台中這邊的船公司上班一個禮拜,弟弟本來在新北市八里那邊的船公司,台中這邊的船公司老闆親自帶他南下台中,可能是因為今天公司休假,昨晚公司聚餐,回來才搭上這輛計程車,發生這樣的不幸。
該案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初步認定死因為單純意外致溺斃,家屬對死因無意見,已將遺體發回給家屬處理。不過事發原因仍須調查,已調閱行車記錄器、沿路監視器,並抽驗駕駛的血液,進行化驗中。
罹難者許文成家屬傍晚跟著誦經師父到事故現場召魂 , 許文成兒子哽咽說「我爸爸雖然年紀已經70多歲,但他身體還很健康,他才上班一個禮拜,他的命就沒了!我們要的是一個公道!」
許文成兒子哽咽說,他們透過關係了解,該計程車司機只有投保強制險沒有投保乘客險,但計程車車身上明明貼有「本車投保2000萬旅客責任保險」部分,法令也規定車行要投保乘客責任險,「我們家屬會要求車行給一個公道,也希望媒體朋友能幫忙我們討一個公道!」
對此台中市主任消保官康馨壬指出,根據《消保法》22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且要求「企業經營者之商品或服務廣告內容,於契約成立後,應確實行。」康馨仁解釋,依該法的規定,消費者選擇該車行車輛搭乘產生的損害,雖司機已經罹難,但罹難乘客家屬仍可要求車行針對該車廣告「2000萬乘客責任保險」要求損害賠償。
立委張廖萬堅去年接受民眾陳情,在立法院成功提案修改「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第6條」,強制「車隊計程車」投保乘客責任險,該法在去年6月修法通過實施,張廖萬堅晚間表示「該法通過後,所有車隊都必要依法強制投保全車最高2000萬乘客責任險」,所以罹難者家屬的確可以依照該法令規定向車隊提出賠償。
這起事件發生後,警方查訪及調閱監視器等相關畫面後查出,4名船員昨晚聚餐後,轉往梧棲區皇妃KTV唱歌,23:40共乘計程車離開,今天凌晨00:04計程車落海,01:13船員李嘉鈺爬上岸後報案,03:51尋獲司機謝仁哲遺體、03:57尋獲船員黃聰福遺體、03:58尋獲船員許文成遺體、07:29尋獲船員楊恩潭遺體,死者家屬下午到計程車墜海地點招魂,氣氛哀戚。
唯一生還的船員李嘉鈺,泡在海水中1個小時後,才利用漲潮鉤到碼頭邊的梯子,順利爬上岸,趕緊跑到台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的辦公室敲門求助,並且馬上向值班人員借用電話打110報警,慌張的他一開口就說:「計程車落海,車上還有3、4個人!」
警方與消防獲報趕到現場救援,李男則由警方帶到台中港務警總隊北堤中隊,當時他全身溼透還擔心弄濕辦公椅,警方拿出餐廳板凳並安撫他,才讓他順利製作筆錄。他透露:「回程途中坐在靠窗位置睡覺,突然發現水淹進車內才驚醒,猛力用腳把門踹開逃生。」
他一直向警方強調「在水裡游了很久」,還說當時他游出來時後面還跟著同事,但對於其他同事坐在計程車的哪個位置已經想不起來,過程中疑似因驚嚇過度一度反反覆覆,警方簡單問完筆錄就先讓他回船上盥洗。
據了解,李嘉鈺透露,逃生當時後方疑似有同事也逃出車外喊救命,疑似因計程車下沉,海水也被往海底捲,同事來不及游出漩渦,遭捲入水底。
黃聰福的姊姊指出,他弟弟做船員很多年,都一直在台北港,弟弟有結婚,有妻小,是因為八里那邊的船公司要拆夥,剛好台中這邊公司的老闆很看重他,他才來一個禮拜,就發生這樣不幸,家屬很難接受,她半夜三點多接到惡耗,一路從台北趕下來,「結果看到我們不願意接受的結果,很難接受這樣的情況。」
黃姊表示,她希望港區要有明確標示,像他們在現場看,什麼也沒有,外來的車子進來,當然會看不到,視線當然會有影響。
台中港務分公司指出,船員發生意外的工作船是出租給一家船公司,擔任離岸風機的警戒船,船上9名船員由該公司招募,還有2名白海豚觀察員以及1名港務公司的聯絡人,平常負責在離岸風機施工處週邊警戒,避免其他船隻誤闖,大約8到10天就會回航整補,上一趟出航是從8日開始、14日上午返航,因為配合漢演習預計17日再度出港。
而墜海小黃是梧棲在地一家車行所屬車輛,據了解,死亡運將的謝仁哲開計程車已經約8年,包括台中港國際郵輪、梧棲餐廳、卡啦ok、酒店的客人他都曾經載送,最近則有比較多風力發電機組的工作船船員叫車。
親友透露,謝姓司機不抽菸、不喝酒,近幾年因為白天照顧4歲的女兒所以都晚上跑車,大兒子則準備升小學二年級,算是個好爸爸。
台中港務分公司主任秘書王國瑛確認,肇事的計程車均依規定申請港區臨時通行證載送客人,對港區內的路況也應該很熟悉,「發生這樣的意外大家都料想不到」,港務警察總隊已經採集相關畫面、證據,將交由檢察官進一步追究責任。(王乙徹、鄧玉瑩、曾雪蒨/台中報導)
發稿時間11:28
更新時間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