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狂!基隆技工月薪3萬 敢背貸款買千萬宅 

出版時間 2020/07/15
月薪3萬卻敢背貸款買千萬宅,原來是涉收賄。基隆市區資照,與本案無關
月薪3萬卻敢背貸款買千萬宅,原來是涉收賄。基隆市區資照,與本案無關

月薪3萬敢買千萬元宅?原來其中有不可告人之「祕密」!

《中央社》報導,基隆市府技工應姓男子月薪扣除勞健保等費用後約3萬3000元,自102年2月23日至去年3月5日間,帳戶內合計達565萬8000元。此外,應男於民國102年11月16日以總價1050萬元簽訂基隆市一間房屋,取得建物所有權後,銀行將核撥貸款以現金存款方式分26筆存入共403萬元,加上565萬餘元,應男帳戶內共有968萬8000元,金額遠高出他的薪資收入,來源可疑!經查,原來應男被控向土資場業者收賄,每月竟達30萬元。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於民國106年6月15日接獲檢舉,指擔任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建築管理科技工應姓男子,自102年開始向土資場業者收取每月30萬元賄款,基隆地檢署也分別在107年3月和4月間接獲檢舉,由檢方指揮新北市調處對應男實施通訊監察。
 
應男在檢方偵訊矢口否認有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犯行,辯稱在偵查中已盡量說明,但因時間久遠,無法逐筆說明,僅泛稱曾向妻子借款100萬元、打牌贏錢、郵輪上賭博所餘款項和李姓友人還錢,未就財產提出合理說明。
 
法院指出,100萬元並非小額借款,應男的妻子並未提出事證證明,不足採信。此外,根據李姓友人證稱,借款的最高金額和借款時間與被告所述不一,至於打牌所得和郵輪上賭博剩餘款項,應男也未提出其他事證佐證說詞。
 
法院指出,應男僅於審判中初次訊問時坦認犯罪,之後即飾詞否認犯罪,未見悔意,也未提出合理財產來源說明,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4年,全案可上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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