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日前遴選出24名檢察官調升主任檢察官的名單,其中除了以各地檢署投票票數為基礎,還有以遺珠模式篩選出在地檢署得票不高,卻有豐富行政歷練的檢察官入圍,但此舉引發基層檢察官不滿,紛紛在檢察官論壇上斥責檢審委員程序不正當,自稱「小檢」的檢察官日前甚至PO文,呼籲大部分的民選委員自行請辭,否則有負於自己的選民,但目前尚未有檢審委員響應。
這名「小檢」本月11日在檢察官論壇發文指,大家長期堅持的票選制就是希望讓「責任政治」成形,如果法務部想要讓調辦事檢察官入圍,那就使用部長條款。票選委員的職責就是針對各地檢署的票選推薦人員進行審查,看看哪些適合放進入圍名單;如果「為國舉材」是一頂可以無限上綱的大帽子,那麼乾脆就連檢審委員都直接讓法務部「為國舉材」,通通官派就好,大家還選個屁。
文章甚至嘲諷說,法務部就是一直在等票選委員「為國舉材」這登高一呼,企圖繞過部長本能行使的權責,「唉呀呀,大家都覺得某檢察官調辦事這麼優秀,我就順應大家的意思圈下去了吧」,上下交相賊,演出一齣君仁臣忠的戲碼,好不感人。但感人的背後難道大家沒有想過嗎?法務部就已經不想「為國舉材」運用部長條款,那麼皇帝不急,太監是在急什麼?只有兩種可能,一是揣測上意,二是跟「材」相好所以才會一路相挺。
而法務部幕僚則對這次人事案爭議則表示,部長蔡清祥始終秉持「公開、透明、無私」的態度,此次檢審會前會,部長也向民選委員充分表達完全尊重大家推薦的入圍人選,並且表示,身為部長,不只調部辦事,包括調其他司法行政機關辦事或辦案的,及全國的檢察官,都是部長要重視及鼓勵的,所以部長也遵循機制,相信檢審委員過濾篩選後提出的名單都是最好的人選。部長從不會因人設事或為特定人量身定做。
至於對於人事升遷的規定是否應修訂,法務部官員則透露,上一屆民選委員開會時,法務部已有提出修正草案,不過因當時民選委員有不同意見,沒有共識,最後草案並未修訂,而當時草案就是希望讓法務部也有提名人選的權利,因此去年召開檢審會時,檢審委員便以遺珠模式彌補此不足,此舉也未違反原本的規定。
不過此人事爭議從上周蔓延至今,有檢察官就認為,若可在此時重新檢視人事升遷規定是否有不足之處,將規定修好避免未來爭議才是正解,因為以目前規定,完全以民意票數作為升遷基礎,對許多默默耕耘的檢察官也未必公平。(吳珮如、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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