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吊車排除車禍是否過磅竟「一國兩治」 業者抗議要求「統一」

出版時間 2020/07/12
翁姓拖吊業者表示,有同業在高速公路上拖吊時因「跨縣市」遭到警方開罰;也有同業從快速道路排除車禍接上國道,一樣被警方開罰。黃羿馨攝
翁姓拖吊業者表示,有同業在高速公路上拖吊時因「跨縣市」遭到警方開罰;也有同業從快速道路排除車禍接上國道,一樣被警方開罰。黃羿馨攝

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或車輛拋錨,警方、民眾就會呼叫拖吊車排除,迅速排除車禍保持國道暢通。但最近卻有不少拖吊業者反應,在國道上排除事故車卻因沒過磅挨罰,且一張罰單高達9萬元。對此高公局說明,以往為了迅速排除車禍考量才沒有要求業者過磅,但業者若將平面道路的事故車載上國道,就視同載貨車,一律要過磅。由於現階段法規沒有清楚明訂,高公局研擬要修法。

高公局交管組副組長宋嵩指出,以往為了迅速排除車禍,因此在國道排除事故車沒要求業者過磅,但如果把平面道路的事故車載上國道,就等同是「載重車」的概念,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就需要過磅看是否超重;至於拖吊車「拖」上國道則是一律禁止,原則上國道只能「拖出」不能「拖進」,要運送車輛上國道就只能「載」,而用載的就需要過磅。
 
不過拖吊業者卻指出,以前他們拖吊業者都不用過磅,現在卻突然要抓「逃磅」,但如何開罰卻都靠警察來認定,他原以為拖吊平面道路的拋錨車上國道才要過磅,在高速公路拖的車就不用,但卻有同業在公速公路上拖吊時因「跨縣市」行駛國道,而遭到下一個縣市國道警察攔停開罰,同樣從快速道路排除車禍拖到國道,也一樣被警方開罰,且一次開罰都萬元起跳。
 
翁姓拖吊司機不滿表示,如有時拖吊在高速公路拋錨的車輛,有的民眾指定維修廠跨縣市,例如新竹到苗栗,此時勢必要走國道。他就遇過很多次在高速公路拋錨的菜車,為了要趕去台北市場競標卻在新竹拋錨,他們也只能硬著頭皮拖到台北,而像是科學園區也有貨車要趕海關,但在國道不幸故障,為了在時間內抵達,也只能走國道。
 
雖然發生地點都在「國道」,但不少業者卻因跨縣市遭到挨罰,但是否開罰或是取締,都憑警察個人認定,由於法規沒有清楚明訂,拖吊業者是否適用、等同「載重車」,翁姓業者說,如果把車載上國道等同載重車他非常認同,但當他們在國道拖吊時,乘載能多大、是否能跨縣市、是否視為載重車、要不要過磅、過磅時如何計算等等,都沒有法規或發文讓他們知道。
 
加上拖吊車為符合規定,每輛都是使用鋼做的,像他擁有的日系拖吊車總重就高達20噸,光是吊桿空重就5噸,整輛車空重也有16.8噸,如此一來只剩下3.2噸的乘載量,而現在的車越做越重、越來越大台,「隨便拖一台車就超重」,如果沒有這樣堅固的拖桿,就容易發生危險。
 
宋嵩指出,為了安全考量,拖吊車上國道的原則就是「只出不進」,以往為了迅速排除國道事故車,才沒有要求業者過磅,但若把地方道路事故車拖上國道,原則上視為違規;但拖吊業者若用車輛平台運載的方式,由於等同「載貨車」,就必須要過磅。
 
至於有業者反應在國道排除車禍因跨縣市被要求被過磅,宋嵩說,通常在高速公路拖吊故障車不會要求業者過磅,若被開罰純屬特例,「一般不會這樣做」,可能業者要跟執法人員說清楚:「車輛是在高速公路拖吊的」;至於在快速道路拖吊、排除車禍是否也適用「不需過磅」,高公局正在就法規部分做相關討論,屆時快速道路也會納入研議範圍,由於研議法規需要一些時間,未來定案後會再週知業者們。(突發中心黃羿馨/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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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12:00

高公局表示,為了安全考量,拖吊車上國道的原則就是「只出不進」,以往為了迅速排除國道事故車,才沒有要求業者過磅。黃羿馨攝
高公局表示,原則上國道只能「拖出」不能「拖進」,要運送車輛上國道就只能「載」,而用載的就需要過磅。黃羿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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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表示,拖吊車為符合規定,每輛都是使用鋼做的,光是吊桿空重就5噸。黃羿馨攝
高公局表示,平面的事故車拖上國道屬於違規,但若用運載的方式就等同載重車,需要過磅。黃羿馨攝
即使車上寫著是高速公路局特約拖救車,但業者仍抱怨法規沒有明訂清楚。黃羿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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