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照顧小孩爆爭吵 壯男竟扭斷妻子左手臂

出版時間 2020/07/10
為照顧小孩爆爭吵,壯男竟扭斷妻子左手臂,被依傷害罪判刑1年6月。資料照
為照顧小孩爆爭吵,壯男竟扭斷妻子左手臂,被依傷害罪判刑1年6月。資料照

新竹1名李姓男子平時練健美身強體壯,2018年間計畫帶大女兒出國旅遊,與妻子商討小女兒照顧事宜時發生爭吵,李男架住妻子左手並冷笑看著她掙扎,竟活生生的強力扭斷妻子左手上臂,造成螺旋狀骨折,永久難以復原。李男事後遭控傷害,竟也反控妻傷害。法官審理後認定,李男惡意傷害扭斷妻子左手,依傷害罪重判1年6月,李妻被告傷害部份則無罪。

判決指出,擔任護理師的陳女與經營修車廠的李男婚後育有2女,不過夫妻關係不睦,經常吵架。2018年11月間,李男計畫要帶大女兒出國遊玩,夫妻共同商討幫忙照顧小女兒事宜,結果2人因此發生嚴重爭吵。

陳女害怕被毆打,就拿手機打電話準備求救,李男卻強行拿走她的手機還逗弄她,陳女想拿回手機時,李男以粗壯的雙手夾住陳女左手拗折,造成陳女左手臂靠近手肘處骨折。

陳女指控,李男拿著手機在雙手之間丟來丟去逗弄她,不讓她拿回手機,把她推倒在地之後,竟順勢用雙手夾住她的左手,且往反方向慢慢折,她因痛到大叫掙扎,李男卻是不斷冷笑,幾秒後就聽到骨頭斷掉的聲音,李男隨即把她推開就逃之夭夭。送醫時醫師檢查發現,她的左上臂骨折,雖經手術治療,根本無法復原。

李男辯稱,他確實在修車廠與妻子吵架,不過他沒傷害她。還指控妻子因情緒失控攻擊他,又踢倒小女兒,過程中他沒拗折她的手,反而還被被打傷了。

法官調查,陳女就醫病歷記載「長的、螺旋狀的楔形骨折」,醫師推測陳女的手是遭到急性扭轉,遭到外力扭傷極大,因此法官認定陳女證詞可採。法官發現2人的LINE對話發現,陳女曾向李男留言「請你以後不要跟我有任何肢體上的接觸,也不要隨意亂碰我的物品」,而李男則回「好的不好意思」、「對於一些想不勞而獲的人,我是多些激動」。

另外,陳女也留言「請你離我遠一點」後,李男雖知子妻子對他厭惡,態度明顯,仍回以「我是你老公欸」、「你以前不是也都抱我」等語帶過,顯見李男對妻子反應態度相當輕浮,認定陳女的證詞是有根據,是可採信的。另就李男指控妻子傷害部份,法官發現李男多次證述發前後不一,且全盤否認接觸陳女,證詞與常理有違,認定李男證詞不足以採信。

法官審酌,李男刻意傷害陳女,造成左手上臂骨折,經手術治療仍難復原,造成損害程度嚴重,犯罪手段殘忍,不是一般輕微外傷可比擬,行為顯然不宜輕縱,況且案發時2人仍是夫妻,本應更相互尊重,縱然陳女當天可能口出惡言,但仍應儘可能化解爭執,而不是遇惡言就可以合理化傷害行為,因此認定李男是故意傷害,且犯後態度不佳,否認犯行,因此依傷害罪判李男1年6月。而陳女被告傷害罪部份無罪。(突發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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