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賓士車7月4日下午3時許,行經蘇花改觀音隧道南下路段,車速僅46公里,當場被攔下開單告發,成為蘇花改開通以來第一張烏龜車罰單。翻攝照片
省道台9線蘇花改速限自6月20日起提高至最高70公里,最低50公里,宜蘭警方本月1日起針對蘇花改路段烏龜車展開取締,4日下午於觀音隧道南下路段,測得一輛賓士車車速僅46公里的烏龜車,當場將人車攔下,發現該駕駛駕照早被吊銷還無照駕駛,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蘇花改第一張龜速車及無照駕駛罰單。
警方指出,今年6月20日起,蘇花改主線路段最高速限已由時速60公里提升至70公里,最低速限則是50公里;蘇花改與舊蘇花公路銜接路段,為維護行車安全則維持速限介於50至60公里。
警方自7月1日起針對蘇花改最低速限開始正式執法,於7月4日下午3時17分許,在台9線南下130.45K觀音隧道內,執勤警員以手持式雷射測速槍,測得一台車,車速僅46公里,低於最低速限50公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舉發,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成為第一張蘇花改龜速車罰單。
此外,警方攔下該車後發現,駕駛人王姓男子(24歲)的駕照早已被吊銷但仍駕車,依同法第21條舉發,處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王男辯稱,是因行經該路段時,發現警方在隧道內執勤,好奇之下才會放慢速度,觀察警方在做什麼才會違規。
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最高速限設有10公里寬容值,但最低速限則無寬容值,如遇車流量大或事故導致塞車情形,則考量實際車流情形不予舉發。警方統計,從6月20日起至7月5日止,舉發汽車駕駛人行駛蘇花改超過80公里共482件。
警方表示,會不定時編排勤務取締龜速車,呼籲用路人行駛蘇花改需遵守行車速限,避免當「路隊長」龜速行駛。(突發中心林泊志/宜蘭報導)
宜蘭警方7月1日起,針對行駛蘇花改的烏龜車進行取締,首張罰單在7月4日開出,車速僅46公里。翻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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