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消防員!新竹縣消防局勤務指揮中心一名陳姓小隊長,2018年利用值勤時接獲17歲少女電話,記下號碼與對方搭上線後性侵得逞。事發後少女屢次尋短,兩年間輕生16次均獲救,但仍於今年2月間第17次的輕生時身亡。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依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嫌起訴;新竹縣消防局今午(2日)召開考績會記小過1次,另刑案部份要等法院判決後,再呈報公懲會依法懲戒。
檢方調查,陳男是新竹縣消防局勤指中心值勤員,因常接獲17歲少女求救報案,因此他利用值勤期間私下抄下少女的報案電話,時常以簡訊或LINE與她聯繫,並相約吃早餐,2人因而逐漸熟識。陳男取得對方信賴後,在2018年4月間開車將少女載往竹東一所國小旁的道路,將車停在路邊,喝令少女坐到後座並性侵得逞。
少女事發後報案,並在去年底接受心理輔導時,泣訴自己遭陳男性侵過程,心情相當難過且羞愧到「想殺死對方」。少女事發後多次輕生,從2018年今年2月間,獲救約16次,但仍不幸在今年2月身亡。
陳男在調查時否認犯案,並向檢警坦承當時利用職務而結識少女,但事發當日僅要求小梅坐到轎車後座,卻否認對其性侵或猥褻。據了解,少女母親也因自殺身亡,導致少女情緒相當不穩定,因而自殺多次。而陳男因工作關係結識少女,卻私下與少女聯繫,還遭對方指控性侵與性騷,陳男今年初賠償其家屬10萬元,因而簽下和解書。
檢警勘驗2人對話紀錄、和解書、少女的輔導紀錄與疑似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認為陳男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嫌,今依法提起公訴。據了解,陳男原是消防局勤務中心小隊長,但爆發此案後,已遭調離現職。
新竹縣消防局今午緊急召開考績會,並做出懲處。局長孫福佑說,針對檢方起訴陳員一案,內部已做好清查,對於違反受理案件紀律,且未主動呈報涉案情節,影響機關形象,予以記小過一次。另涉刑案部份,將待刑事判決後,再呈報到公懲會依法懲處。(突發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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