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前助理研究員陳耀東2010年於任內承辦故宮《龍藏經》委外印刷出版標案,2度收受得標廠商龍岡公司負責人賄賂共70萬元,今年3月被高院二審依2個《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各判刑3年9月與3年7月,陳沒上訴已定讞,今主動到台北地檢署報到執行,由於他本案另犯2罪被一審各判刑1年10月與6月,已先定讞,檢方先將他送到台北監獄服刑,再另聲請法院定應執行刑。
陳耀東今戴著口罩到北檢報到入監,外型比當年被約談時增胖不少,而他在本案所犯下的國寶盜印行為,是廉政署剛成立時所查獲的知名案件之一。故宮典藏的《景印康熙間內府泥金寫本龍藏經》,是清朝康熙帝奉祖母孝莊太皇太后之意,動員171名僧眾,蒐集1100部佛經,耗費5千兩黃金才完成,採貝葉經推蓬裝方式,每函約448葉、共計108函,市價估逾161億元。
外傳看過《龍藏經》經文能享七世福報,故宮在2008年1月招標印刷發行,龍岡公司以2000多萬元得標,預定印製210套,之後增為500套,但期間因故宮校對進度緩慢,龍岡公司負責人趙鈞震擔心趕不及2011年1月底的交貨期限而違約受罰,分2次行賄代表故宮承辦本件標案的陳耀東各50萬元與20萬元,陳男協助加快流程順利出版。
結果故宮卻接獲線報,發現中國竟有《龍藏經》山寨版,每套只要10多萬元。故宮報案後,檢廉查出陳耀東竟是內鬼,還利用趙男出資100萬元成立的祥禾公司,向故宮詐領《龍藏經》寄送費用4萬5000元將股權分給2人,又以借閱之名私自複製《永樂大典》等典籍或名畫文物的數位影像檔,交給廠商盜印。
一審原本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重判陳耀東9年徒刑,陳男上訴後,將詐領運費與私自複製影像檔這2罪撤回上訴,至於收賄2最則堅詞否認,推稱遭趙男誣賴等語,高院二審不採信,但全案纏訟8年未確定、適用《速審法》減刑規定,今年3月將陳男所犯收賄2罪酌減改判各3年9月與3年7月徒刑、各褫奪公權2年。陳男今主動報到入監,面對媒體鏡頭,不發一語。(吳珮如、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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