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祕書長蘇嘉全去年擔任立法院長期間,不滿網友黃文彥、吳宥銘在臉書相互對話時說他:「貪到全新境界,連校長都能賣。」等語,除怒告2人涉嫌妨害名譽,並另提民事訴訟求償30萬元並要求在臉書及《蘋果》等4大報公開道歉,蘇還親自出庭揚言:「看看污衊我的黃文彥到底是誰!」讓擔任藥師的黃男不禁向法官訴苦:「心理壓力真的很大!」台北地院今判黃男與吳男應連帶賠蘇10萬元,黃還須在臉書刊登澄清啟事30天,可上訴。
判決理由指出,黃文彥、吳宥銘在網路上公然指摘蘇嘉全貪污、教唆打人、利用職務為家族成員不當謀取職務,如果不能提出證據證明陳述內容真實,或者至少證明自己經過合理查證,否則就構成對蘇嘉全名譽的不法侵害,應負賠償責任,而2人始終未提出任何證明陳述為真的證據,酌定應賠償10萬元,但無須在4大報刊登道歉啟事,只有黃文彥需要在個人臉書刊登澄清啟事30天。
全案源於蘇嘉全妻子洪恒珠去年參選屏東縣立委,黃文彥2019年10月17日在個人臉書發表文字稱:「誰要是敢投他,我就跟誰絕交,這家族在屏東貪到全新境界,連校長都敢賣」、「我親戚要遴選當校長,直接找人來家裡要錢,實在有夠無恥」、「他可以找4、5個小弟開車直接在法院門口把你載走,把你揍一整天再送你去醫院,下午再去自首,跟警察說,對不起,不好意思打錯人了」等語。
吳宥銘則於黃文彥PO文下方留言:「這人操守不好就是不好..是一個人而已嗎?」、「28歲的他從技術員九級跳升到總經理,厲害了,我的黨!藍委指蘇嘉全外甥任唐榮總座年薪400萬,批肥貓處處生。」暗指蘇嘉全並利用職務使外甥張仲傑擔任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年薪400萬元的總經理職務。
蘇嘉全得知後,告黃、吳2人涉嫌妨害名譽,一度不起訴但被高檢署發回地檢署續查。本件民事訴訟審理時,吳男沒出庭也沒遞狀申辯,黃男本月中獨自出庭向法官訴苦:「我只是一時意氣用事…我心理壓力真的很大…!」承審的女法官不禁安慰黃男:「這是很難的功課,法官也常說錯話做錯事,大家都在修,以後謹言慎行、修身養性吧!」
黃男曾受訪表示:「我只是一個平民百姓,讓前立法院院長用司法這樣告我,真的覺得非常的…就是要面對整個國家機器這種感覺,這種感覺真的很不好受,一個平民不應該要承受這麼大的壓力,一個政治人物不應該用訴訟途徑來造成民眾整個生活紊亂,且最後的結果對於他的名譽也不一定有所幫助!」
黃男還宣稱:「蘇嘉全告了300多個人,網路上所有講他壞話的他都全部告了,是不是台灣島上以後都不能講他的壞話呢?這是一個非常不好的示範,如果我真的被判賠30萬,我根本沒有辦法!」
蘇嘉全今年3月在本件民事訴訟審理親自出庭,揚言:「看看污衊我的黃文彥到底是誰!」蘇並當庭強調自己從政29年,一向清廉自持,沒任何貪污案件被調查或判刑過,這次人格操守遭嚴重污衊,黃男直到最後言詞辯論似乎仍在檢討別人、沒檢討自己為什麼無憑無據信口開河,他們絕對告到底不和解,求償30萬已低於一般政治人物遭辱求償100萬元的價碼。(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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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16:27
更新:19:20(新增判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