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修欲霸屋還傳訊「想殺人」 過夜姐竟向屋主索35萬和解金

出版時間 2020/06/28
法官認為,邱姓女子只是心生不滿,就對游姓女子恐嚇,且始終否認犯行,因此判她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資料照片
法官認為,邱姓女子只是心生不滿,就對游姓女子恐嚇,且始終否認犯行,因此判她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資料照片

邱姓女子因為宗教信仰,每個星期都會到游姓女子家中禪修,不過,邱姓女子禪修完畢卻不願返家,堅持留宿,造成游姓女子困擾,游姓女子最後乾脆不讓邱姓女子來家中,邱姓女子一氣之下,竟揚言恐嚇游姓女子,甚至要求35萬元的和解金,游姓女子為了自身安全只好報警偵辦。基隆地院近日偵結,認為邱姓女子觸犯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住在基隆的邱姓女子於前年1月起,每個星期日都會到游姓女子家中禪修,但是都會要求要過夜留宿,此舉造成游姓女子困擾,便拒絕邱姓女子到家中禪修。
 
邱姓女子遭拒後,懷恨在心,於同年7月份間,傳訊息給游姓女子,揚言要綁架對方,甚至還傳「我現在很想殺人唷!!!要我找妳開刀嗎!!!…反正我不爽就會拿妳開刀」等文字,直到同年10月份間,邱姓女子還開口向游姓女子索要35萬元的和解金,表示只要游姓女子支付和解金,與她的恩怨就一筆勾銷。
 
游姓女子因心生恐懼,只好報警處理並對她提出告訴;審理期間,邱姓女子向法官表示,確實有傳簡訊給游姓女子,但否認有任何恐嚇的行徑,還辯稱是因為父親生病,導致自己心情不好,事後也有向游姓女子致歉,加上自己沒有工作,父親又住院,才會向游姓女子討要35萬元。
 
法官認為,邱姓女子只是心生不滿,就對游姓女子恐嚇,且始終否認犯行,考量邱姓女子沒有前科紀錄,但她明顯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共2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月,又犯恐嚇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4月。所以總共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突發中心戴之聖/基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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