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尾牙抽中百萬股票卻領不到 員工怒告鴻海

出版時間 2020/06/25
歐長昌(左)在律師陪同下到新北地院出庭。梁雅雯攝
歐長昌(左)在律師陪同下到新北地院出庭。梁雅雯攝

鴻海前人資協理歐長昌2013年屆齡退休前,在公司年終晚會抽中10張鴻海股票,但因股票發放時歐男已退休,歐男提告追討股票及股利,合計市值約109萬餘元。新北地院日前開庭,鴻海強調,公司抽獎前曾聲明發放時必須在職才能領取,但歐主張,該活動是績優員工才能參與,總經理也已簽呈說會核發10張股票給他,鴻海應該履行約定。

「抽股票」向來是鴻海尾牙年終重頭戲,而且頭獎200張股票更是讓參與員工引頸翹望,據2013年《蘋果》報導,該年尾牙,鴻海共送出1000台60吋大電視、1500支iPhone 5,及抽出4000張股票大獎,獎項總計價值4.74億元,當時擔任人資協理的歐長昌也抽中10張股票。

歐長昌對於鴻海拒發放他抽中的股票,耿耿於懷,他曾在多年前因此事提告,後來經律師及相關中間人協調,暫時撤回,但事情一直沒有結果,由於贈與契約的時效是15年,歐在今年3月間再次提告。

法院日前開庭審理,歐長昌在律師陪同下出庭主張,2013年2月鴻海舉辦年終晚會,他抽中10張鴻海股票,2013年3月他屆齡退休,公司年底發放股票時,他因非在職身分無法領取,但公司抽獎前就知道他3月要退休,還是把他列入抽獎名單,歐主張,名單是公司依假勤、考績等決定參加者,他也是經總經理批准才參加抽獎。
 
歐長昌認為,該次抽獎活動應屬酬傭性質無名贈與契約,類似年終獎金,而且總經理事後也已簽呈說要核發10張股票給他,照理說該簽呈就應取代贈與契約,因為總經理已作出意思表示,他因此提告鴻海應給付他未拿到的10張股票及現金股利等工資,合計價值109萬餘元。
 
但鴻海主張,該次抽獎活動並非由公司舉辦,而是以職工會名義辦理,抽獎活動的獎品來源也不是鴻海公司,那些股票都來自公司高階主管捐贈成立的員工持股會,由持股會進行運用,每年都由中國信託銀行在10月、11月發放,歐在公司任職已長達8年,對於抽獎資格及領取方式應該都了解。
 
鴻海公司也強調,抽獎活動當天,公司也有準備投影片說明抽獎活動的領取方式,明確指出若發放股票時不在職就不能領取,這部分有當天錄影存證,其他中獎同事也了解該規則,公司可提出其他中獎人的聲明為證。
 
但歐長昌反駁稱,公司先前舉辦iPhone和iPad抽獎,都是抽中幾天後就發放,他在鴻海任職期間只抽到1次股票,他不清楚領獎時需在職才能領,且那次抽獎活動的抽獎人資格是由鴻海總經理簽名,並非員工持股會,公司要怎麼發放獎品其實也和他沒有關係。庭訊最後,法官諭知全案8月3日再開庭審理。
 
《蘋果新聞網》在庭訊後欲採訪歐長昌,但他在律師陪同下快閃離開,對案情不願多談。(梁雅雯/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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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2:29
更新時間: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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