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第二春噩夢】黨國大老休小37歲嫩妻不成 徐立德遭討650萬生活費

出版時間 2020/06/24

現年89歲的徐立德,當過總統府資政、副閣揆,財經部會首長更全都做過。像他這樣的黨國大老,這種年紀理應安享晚年,讓晚輩在他的回憶錄裡讀他經歷過的宦海浮沈,但他這幾年卻過得很不平靜。

身家逾8億 娶嫩妻3年變調
 
7年前,徐立德與小他37歲的音樂家陳怡伶踏入第二春,《壹週刊》拍到兩人當街放閃親吻,後來也正式結婚,同住在他花了近4千萬元買給陳的三重豪宅。
 
但是,這段婚姻才3年就變調,徐立德2016年4月突然搬離三重豪宅,與陳怡伶分居,隔年就正式訴請離婚,陳怡伶卻不願離,兩人就此打上了離婚官司。一審徐立德敗訴,判決認為他沒理由訴請離婚;去年高院二審卻逆轉判准2人離婚,經陳怡伶上訴後,現在正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但是,陳怡伶卻又另外向新北地院聲請,要徐立德在確定離婚前必須給他家庭生活費,總計約650萬元,徐則認為陳是在挾怨報復。兩人為這事也吵吵嚷嚷,日前新北地院才剛裁定駁回陳怡伶的聲請,而陳又再提抗告。
 
根據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徐立德目前仍是環宇投資、中加投資、誠宇創投、大華創投、和康生技等公司的董事長,身家至少8億元,650萬相形之下只是片小蛋糕;而他在政壇大半輩子,應付過各種嚴厲的批判質詢,法庭訴訟對他也並非難事。
 
這件由他第二春衍生而來的離婚官司,對他而言,其實主要只是「不堪」二字。

買豪宅月供數十萬寵妻 卻遭情緒勒索
 
據《蘋果新聞網》調查,徐立德與元配劉勤生結婚52年,夫妻感情甚篤,育有2子也家庭美滿,因此,當劉勤生2009年因肺腺癌過世時,對徐立德就產生很大的打擊,不僅曾出版《劉勤生畫集》悼念亡妻,也曾在自己的回憶錄裡寫道:「勤生的離去,讓我的生活頓時失去了意義。」
 
後來,透過目前因性侵案在獄中服刑的前新黨立委馮滬祥介紹,徐立德認識了陳怡伶,兩人也很快開始交往,2013年訂婚後兩人在街頭放閃被拍到時,徐也回應他是很認真看待這段感情,「希望得到諒解與祝福」。
 
據《蘋果》了解,徐、陳在一起時,有不少朋友並不看好,還勸徐立德「交往就好,不要結婚」,但妻子過世後生活空虛寂寞的徐立德,沈浸在第二春的幸福感,仍決定與陳怡伶結婚,住進三重豪宅,甚至還買了同社區的另一戶,邀請陳的父母一起住進豪宅。
 
根據徐立德在法庭上的陳述:兩人在結婚後,他為了滿足陳的奢華生活,每月固定供應她數十萬元,還不定時給她大筆金錢,並且買下新北市某社區的2間房子登記在她名下,市值合計超過6000萬元,足夠讓她不愁吃穿、生活無虞。
 
但陳怡伶不但沒有意願與徐的家人建立和諧關係,也沒有悉心照顧徐,還經常因為生活習慣、價值觀的差異,對徐大發脾氣,並且以嘲諷及惡劣的言語情緒勒索,讓徐飽受身心靈折磨。
 
兩人關係愈來愈僵,到了2016年4月,徐立德就忽然搬離三重的住家,住到自己兒子家,而當時陳怡伶也毫不留情面地把他的衣物丟出屋外,鬧到這樣,對黨國大老而言已經相當沒面子。

嫩妻遭爆曾是別人小三 徐立德告官休妻
 
更糟的是,到了當年年底,《壹週刊》又揭露陳怡伶的父母親爆料她曾與多名男性有過複雜的感情,甚至疑似曾與反同婚甚力的「護家盟」祕書長張守一有過婚外情,徐立德為此面對媒體記者窮追猛打,追問他「妻子曾是別人小三」的感想,更顯得百般的窘迫與狼狽。
 
據《蘋果》了解,當時徐立德甚至曾在住處大廳,當面質問陳怡伶父母親,關於他們女兒過往的感情狀況,陳父一時語塞。徐立德因而對陳怡伶的信任崩解,身體狀況也每況愈下,自己覺得婚姻已難以維持,就訴請離婚。
 
不過,當兩人關係上了法院,陳怡伶卻不願離婚。她主張兩人婚後恩愛和睦,並無價值觀歧異或無法融入徐家人的情況,而且徐立德多次住院都由她親自照顧,徐的生活起居、應酬、聚會也由她打理。
 
陳怡伶在法庭上也表示,《壹週刊》的報導並不影響2人親密關係與良好互動,即使徐立德突然找律師要跟她談離婚,她還與徐一起出席徐的張姓好友百歲壽宴,感情基礎仍存在,婚姻也無破綻。
 
一審的新北地院認為,徐、陳2人分居是因為徐立德主動搬離,不代表婚姻難以維持,徐也並非沒有過失或過失程度較輕的一方,沒理由訴請離婚,因而判徐敗訴。

但徐立德上訴到高等法院後,高院認為2人分居後,雖然一開始婚姻未發生破綻,後來陳怡伶卻屢因與父母的爭執,對徐立德怨言相對,陳女父母向媒體揭露女兒情史,更讓兩人感情破綻逐漸擴大,到了陳怡伶主動提出離婚要求,而徐立德也淡然回應會尊重她想離婚的決定,可見2人婚姻確已名存實亡,雙方都有同等程度的責任,2019年9月就改判准離婚。

嫩妻反擊日夜照顧徐立德 卻僅施捨2、30萬
 
離婚案逆轉後,陳怡伶除了再提出上訴,又另外向新北地院提告要徐立德給付家庭生活費。
 
陳怡伶表示,徐立德年紀大、身體欠佳,因此要求她不得出去工作、停止投資股票,日夜必須形影不離地照顧他,導致她婚後全無收入,「僅憑徐每月施捨20萬到30萬元不等,支應家中所有開銷。」
 
但徐立德仍有許多應酬活動,陳怡怜主張,徐所給的錢根本不足以支應徐自己的應酬開銷,更別說家用,她就被迫以婚前積蓄支付家中傭人薪水及各項雜支,而徐在婚前曾允諾支付2人所有家庭費用,但從2018年5月起,就停止匯款給她。
 
因此,陳怡伶就主張要徐支付2018年5月至今的家庭生活支出共425萬元,另外再要求徐從2019年10月起,每月付她25萬元生活費,直到2人確定離婚,加起來為650萬元。
 
不過,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陳怡伶無法證明徐立德婚前曾允諾支付2人所有家庭費用,也沒說明每月25萬元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何況依據高院的離婚判決,2人早已分居,也沒有維持婚姻及家庭生活的意願,因此就在上個月裁定駁回陳女聲請,認定徐立德無需負擔陳怡伶2018年5月之後的家庭生活費。。
 
法院裁定出爐後,陳怡伶又提抗告。而記者走訪陳怡伶住處,透過社區保全轉達採訪之意,陳女在家,但拒絕受訪。
 
陳怡伶鄰居透露,徐立德搬走後,陳女父母相繼過世,目前僅她一人住這裡,平日深居簡出,鄰居已有一段時間沒看過徐立德再現身。徐立德則透過律師回應:「尊重法院裁判。」(梁雅雯、丁牧群/新北報導)

出版時間 08:59
更新時間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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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立德和嫩妻陳怡伶相差37歲,這段老少配的婚姻卻破裂。設計畫面
徐立德和陳怡伶曾被《壹週刊》直擊當街熱吻,恩愛畫面不再。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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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立德和陳怡伶相差37歲,婚後不到3年就感情生變。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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