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為保護火車上乘客,遭患思覺失調症鄭男持刀刺死,鄭男日前一審被判「免刑」,引發社會一片嘩然;不過,彰化一名連續刺傷一對母子的思覺失調症患者姚姓男子(56歲),則被彰化地院法官依殺人未遂重判6年,且須受相關處所監護5年。
判決書指出,姚姓男子5年前曾持刀刺傷許男,姚男妄想許男家人對其下符咒,去年10月15日晚間6時許,竟為了「破解符咒」,持水果刀刺向躺在床上、高齡86歲的許母腹部1刀,隨即逃離現場,許母幸經居家照護員發現,立即送醫救回一命。
姚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表示刺被害人目的在於讓咒語消失,「鬼才會死,但沒有想到要刺死她」。並表示自己長期吃腦神經的藥、受精神疾病影響,有幻聽、幻覺,是因為告訴人對他下符咒,他刺告訴人是要讓咒語消失,因意識不清才會犯本案等,辯稱只有傷害、不是殺人。
姚男二次犯案且針對許男母子,檢察官認為,被害人高齡已86歲,且躺在床上毫無防備,並認為被告刺向被害人時用力甚猛,導致被害人胃部、十二指腸破裂,且有外露等情形,所幸及時送醫,否則被害人有喪命之可能,認為許男殺人故意甚明,求處無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被告之前已有持刀傷害許男前科,且具反社會行為、暴力風險,缺乏病識感,就診、服藥不規律,又有飲酒問題,導致暴力風險甚高,又未能持續治療,本案是第二次暴力犯行,且都是針對許男及其家人,犯罪情形嚴重又未達成和解。
法官認為,被告自1994年起確實因視幻、聽幻、被害妄想等問題開始尋求醫療協助,更曾因自殺行為至彰基治療,且與被害人並不相識,無任何殺人動機,認為無「裝病殺人」必要,但若被告未能持續施以妥適治療及監督,恐有再犯之虞,鑑定報告亦建議被告應接受強制治療,審酌被告精神鑑定報告、家庭支持系統薄弱等一切情狀,依殺人未遂罪、侵入住宅等重判6年有期徒刑,並應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鄧惠珍/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