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送700元蘋果禮盒 桃園7連霸議員當選無效但刑事無罪

出版時間 2020/06/18
劉茂群送蘋果當選無效,但刑事二審判無罪。資料照片
劉茂群送蘋果當選無效,但刑事二審判無罪。資料照片

桃園市議會前七連霸女議員劉茂羣被控2018年尋求連任時,以端午送禮等名義,致贈選區內陸光四村多位管理委員每盒738元的蘋果禮盒爭取支持,涉嫌賄選,一審認定劉女本案贈禮按照往例辦理,價格沒悖離一般社會尺度,不構成買票的對價行為,判她無罪,上訴後,高院今(18日)駁回,維持一審無罪判決,檢方還可上訴,須受《速審法》限制。

劉女本件刑事一、二審雖都獲判無罪,但她被桃園地檢署另提起民事的當選無效之訴,民事一審認定本案蘋果禮盒的價值遠超過一般選舉造勢的宣傳品,該社區先前當選的管委也沒收過劉女的賀禮,代表劉女本件贈禮行為跟節慶、慣例無關,判她當選無效,高院民事二審認定劉女在選舉期間贈送單價不菲的禮盒,隱含請託支持之意,本月10日駁回劉女上訴確定,劉女將被解除議員職務。

本案檢方起訴指稱,劉茂羣(63歲)的市議員選區在桃園市八德區,該區的陸光四村有4000多位選民,但劉女2014年競選時,僅在陸光四村拿到82票,劉女2018年尋求連任,恰巧陸光四村在同年6月完成管委會改選,劉女涉以祝賀當選者及端節送禮之名,送39盒各約738元的蘋果禮盒給陸光四村各管委、請託支持。

檢方起訴指出,劉女的助理呂女奉命送禮,有些是面交,其餘透過轉交,共有20多人收到,呂女並轉達「請給劉茂羣一個繼續為大家服務的機會」等語,檢方認為這批禮盒是賄選的對價,劉女和呂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

劉女堅稱先前逢年過節就會到陸光四村送水果禮盒經營選區,本件送禮是因應端午節與祝賀新任管委當選,跟她當時的市議員選舉無關,呂女也宣稱奉命送禮單純祝賀,絕非用蘋果禮盒去買票。

一審審理認為,本件多位收到禮盒的管委沒設籍八德區、對該區的市議員選舉無投票權,還有些管委透過轉交取得禮盒,以為只是一般節慶禮物,甚至不曉得是誰送的,且劉女先前多次贈送水果禮盒、生日蛋糕給陸光四村管委,也常參與管委會開會提供選民服務。

一審指本件蘋果禮盒價格並沒高出往例太多、沒悖離一般社會尺度,收到禮盒的管委也說呂女沒說拜託投票給劉女,更有些管委表明不會因為收禮就支持劉女,加上檢方的舉證不足以證明劉女2人有賄選意圖,判2人均無罪,高院今維持一審見解,駁回檢方上訴,檢方還可上訴。(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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