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615警察節,不少單位表揚模範警察之餘,有警局打著「熱血警察、挽袖捐血」,熱鬧舉辦捐血活動;有警官痛陳,捐血的確是好事,但毫無創意、年復一年的活動,感覺「警察像是血庫ATM」。專家建議警方可多規劃更多不同活動,別再讓「警察節消費警察」。
一年一度警察節來臨,多數單位先是會表揚資深警察、模範警察、績優警察等,然後各分局贈送禮品給警察同仁,有的分局則是熱熱鬧鬧舉行捐血活動,還強調捐血一袋、救人一命;近日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第一分局、第二分局、第四分局、第六分局、交通大隊、刑事警察大隊、少年警察隊就共同舉辦捐血活動。
警方事後宣稱,前後共募集一百五十餘袋熱血;就有資深警察人士感嘆,「捐血是好事,但活動年復一年,明明是屬於自己(警察)的節日,卻又要我們捐身上的東西出去,感覺自己像是血庫ATM。」
官警更痛陳,警局為何春節、清明、端午、中秋或聖誕節都不辦捐血活動?只有在615警察節才辦捐血活動?「難道只有警察節的時候,警察才有熱血?才適合挽袖捐血?」一名警官直言,警察節總是辦捐血的歷史背景已不可考,但不可否認,這是「最方便宣揚警察有愛心」的活動。
亞大醫院心臟檢查室主任張育晟表示,捐血的基本條件是年滿17歲以上、65歲以下;男性體重50公斤、女性45公斤以上,每次捐血以250毫升為原則,但體重60公斤以上者,每次捐血得為500毫升。
張育晟指出,只要身體健康的人都能捐血,至於每次捐血間隔建議捐250CC需2個月,捐500CC需3個月以上,尤其捐血可促進新陳代謝,因為紅血球生命周期為120天,舊血和新血會在捐血時平均輸出,捐血後,人體會在一個月內把血液製造補滿,每當捐完血,體內新血佔的比例就會增加。
警界人士說,有捐血習慣的同仁,其實都固定時間會去捐,這些年來警方單位只特定在警察節辦捐血,不免讓同仁覺得像是「不樂之捐」。中市警察局公關室主任陳松寅說,相信各分局舉辦捐血活動是好意,也會鼓勵分局多舉辦不同活動。
東海大學政治系教授沈有忠認為,警察節舉辦捐血活動,相信是希望拉近與民眾間的距離,但年復一年的活動,如果讓警察同仁產生不舒服的觀感,就應謹慎規劃其他更有意義的活動,而不是「警察節消費警察」。(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發稿時間 1621
更新時間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