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生玩太累與友夜宿旅店 1年後竟收裸照遭索10萬

出版時間 2020/06/14
女大生收到自己的露點照,遭勒索10萬元。示意圖
女大生收到自己的露點照,遭勒索10萬元。示意圖

1名19歲的女大學生,2年前與友人出遊玩的太累,與同行的張姓男子一同到旅館休息,沒想到1年後竟收到2張自己的露點照,寄照片的人還恫嚇要女大生拿10萬元贖回裸照,女大生發現裸照被拍攝的地點就在當年休息的旅館,直覺張男所為,一邊虛與委蛇一邊暗地報警處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刑法》恐嚇取財未遂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猥褻照片罪將張男起訴。

據了解,這名家住外縣市的女大學生,2018年8月還就讀高中時,與朋友一同到台北遊玩,因為玩的太累、太晚,又錯過回家的車,就在同行的張男陪同下,到中山區的緒遠旅館過夜。

沒想到去年5月間,女學生突然在IG收到一名暱稱「靖」的不知名人士,傳了2張她的露點照片,她看到後對方立即收回,然後對方再傳了1張她正在睡覺的照片,要求女學生拿10萬元贖回裸照,還恫嚇如果沒有拿到錢,就會把裸照丟到國內外的各色情論壇。

女學生原本見到自己裸照嚇了一跳,在看了對方寄給她睡覺時的照片,才想到場景是1年前與張男一同入住的旅館房間,不久,又有自稱是林姓男子的人,用臉書傳送Messenger給女學生,先傳送一張讚的表情貼圖,然後說「有你裸照」,然後再用手機傳簡訊向女學生勒索。一段時間後,傳裸照的IG帳號又傳訊息給她,要她匯10萬元到指定的帳戶。

女學生一邊與對方討價還價,說自己還是學生,能不能算便宜一點,一方面暗中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從傳送裸照的IG帳號溯源追查,發現是張男所持有的手機門號,另外勒索電話也是張男姑姑所有,鎖定張男所為,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張男住處執行搜索,查扣勒索手機,同時將張男移送法辦。

張男到案後否認犯罪,辯稱當時入住旅館的人還有其他的人,不是只有他一人,他沒有偷拍告訴人的裸照,也沒有傳裸照並開價勒索。

但檢察官傳喚勒索電話門號的申登人、張男的姑姑作證,她證稱,這隻門號是她辦給母親使用,但手機在案發前約3個星期前掉了,她媽媽已經80多歲了,不會打勒索電話,也不可能傳訊息。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張男涉有重嫌,依《刑法》恐嚇取財未遂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猥褻照片罪提起公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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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00:05
更新時間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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