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雷艦案海軍前司令被彈劾 移送公懲會逾懲戒時效免議

出版時間 2020/06/10
海軍前司令陳永康(左)。資料照片
海軍前司令陳永康(左)。資料照片

海軍「康平專案第2階段」以國艦國造方式打造6艘獵雷艦,2014年由慶富造船公司以新台幣350億元得標,慶富卻爆發財務危機與虛偽增資、詐貸銀行團等弊端,國防部與慶富解約。時任海軍司令陳永康、副司令蒲澤春因本案督導不周,被監察院彈劾後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公懲會認定陳男2人確有疏失,本應各降1級懲戒處分,但因太慢移送、已超出行使懲戒處分的5年時效,今(10日)判決2人免議確定。

本案另有時任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局長王端仁、時任行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漁業署研究員陳文深,分別違背「行政程序外接觸」的禁止規定,擅自到慶富造船協調在興達漁港取得獵雷艦造艦廠房用地事宜,言行不當、引發輿論質疑偏袒特定廠商,同被監院彈劾後移送公懲會,今則被判處申誡處分確定。

公懲會判決理由指出,「康平專案」屬於海軍作戰需求的重要建案,且屬鉅額採購,執行期程長達12個年度(2013年到2025年),陳永康與蒲澤春依職務有義務督促所屬注意得標廠商的技術、人力資源、財物與營運狀況,能否支撐專案所需的長期經營、是否確實具備履約能力。

但,蒲澤春主持招標前的研討會,決議大幅放寬投標廠商財力資格,將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的「10分之1」降為「200分之1」,使資本額僅1.7億餘元的慶富得以參與本件預算金額高達352億餘元的招標案,卻沒督促所屬審慎評估慶富的經驗、實績,也沒切實規劃各項風險管理作業。

公懲會認為,陳、蒲2人的疏失,大幅增加獵雷艦採購建案失敗的風險,後來慶富的確因虛偽增資、鉅額詐貸,最後付不出利息而違約,國防部只好跟慶富解約,導致「康平專案」國艦國造任務失敗,嚴重影響海軍將來的作戰能力,更強烈斲傷國軍形象。

公懲會指出,應受懲戒行為,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至案件繫屬公懲會之日止,逾5年者,不得予以減少退休(職、伍)金、降級、減俸、罰款、記過或申誡等懲戒處分,陳、蒲2人本案疏失行為在2013年11月28日終了,公懲會2019年2月1日受理2人的懲戒案,相隔已逾5年,公懲會審理認為陳、蒲2人的疏失應各降1級懲戒處分,但受時效規定所限,只能判決免議。

陳永康已退休,蒲澤春現任總統府戰略顧問。至於王端仁與陳文深的疏失,公懲會指出,慶富公司得標後,遲未依約在高雄興達漁港取得興建造艦廠房的用地,若逾期將被國防部罰款,慶富透過政治人脈向王端仁求助,王男與陳文深2016年10月到慶富商談用地取得事宜時,王、陳2人說出如何排除或避免其他廠商競標等言論,被人秘密錄音後公開。

公懲會認為,王端仁與陳文深身為興達漁港及港區內國有土地主管機關的官員,與慶富高層商討如何取得建廠用地,沒依規定做成書面記錄、載明接觸對象、時間地點與內容,已屬「行政程序外的接觸」,又被人錄下不當言論公開,導致輿論產生政府偏袒特定廠商的不良觀感,損害機關形象與政府信譽。(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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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8:26
更新時間:19:52(新增判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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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監察院通過慶富獵雷艦採購弊案彈劾案。資料照片
高雄市政府前海洋局局長王端仁。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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