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議員蔡啟塔涉貪今入監 高喊清白要求非常上訴

出版時間 2020/06/08
花蓮縣議員蔡啟塔於市長任內涉貪污今入監服刑。翻攝照片
花蓮縣議員蔡啟塔於市長任內涉貪污今入監服刑。翻攝照片

花蓮縣議員蔡啟塔被控13年前在擔任花蓮市長任內,因收受工程回扣二審遭台中高分院判刑15年、褫奪公權7年,最高院於本月3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他今天(8日)上午到地檢署報到執行時卻大聲喊冤,直說他沒拿過一毛不乾淨的錢,也沒跟廠商吃過飯,不知為何被判有罪?且他至今未收到判決書,未來將爭取提請非常上訴找回清白。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旭華表示,最高法院本月3日駁回上訴後全案定讞,因就二審判決進行法律審酌,就算蔡啟塔沒收到判決書也不會發生法條與判決理由不詳的條件,不影響傳喚到案執行的時間。另外,非常上訴是檢察總長的職權,蔡啟塔可檢具非常上訴的事件與理由,若檢方覺得有理,就會交由最高檢察署審酌。
 
蔡啟塔與親民黨前立委林正二13年前被控貪污收回扣,以綁標方式向內定的廠商收取中央核撥的工程款的25%回扣,共貪得1002萬元。二審台中高分院去年依涉4罪貪污罪將蔡啟塔判15年、林正二依涉9罪判19年8月。最高法院本月3日駁回蔡啟塔全部上訴,判刑15年定讞。
 
蔡啟塔今在親友陪同下前往地檢署報到,離情依依;他強調,雖尊重司法判決,但自己就是沒貪汙,一生都在為鄉親打拚,絕無收受任何賄款,雖然提非常上訴或再審的機會渺茫,但該做的還是得做,一定要捍衛清白。
 
花蓮縣議會表示,縣議員蔡啟塔若確定遭內政部解職,依規定將由同選區依票數遞補,順位將由落選第二高票國民黨徐子芳遞補。(突發中心王文傑/花蓮報導)

蔡啟塔在親友陪同下進入地檢署報到執行。翻攝照片
蔡啟塔在親友陪同下進入地檢署報到執行。翻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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