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位年輕的藍姓音樂女老師,2019年到新北市板橋某社區當家教,被值班的吳姓男保全員要電話,她以為社區規定訪客須留資料,不料事後接到吳男來電,藍女覺得被騷擾,學生家長得知後向社區管理委員會反映,吳男竟告藍女涉嫌公然侮辱與誹謗,檢方查明藍女根本沒錯,處分不起訴確定。
本案提告的吳男年約60歲,2019年5月14日晚間8時許,他在事發社區擔任值班保全員,見外貌清秀的藍女結束家教換回證件要離開,主動向藍女索取手機號碼,藍女以為是社區的規定便照辦,4天後卻接到吳男來電哈啦,藍女覺得被騷擾,下次上課時,預先請學生下樓接她。
學生家長詢問得知原因,向社區管理委員會反映,保全公司立刻停止吳男在該社區的勤務,指示其他保全員阻止吳男進入該社區。吳男自認仰慕藍女的音樂才華,卻被誣指為性騷擾,怒告藍女涉嫌公然侮辱與誹謗,並告管委會總幹事與保全公司主管、保全員涉犯妨害自由等罪嫌。
總幹事與保全公司主管表示,吳男明知公司規定訪客僅須換證,卻向訪客索取手機號碼還打給人家,使訪客心理不舒服、住戶覺得困擾,所以安排吳男先去別的社區上班等候查明、並非解聘,該社區管委會主委證稱,本案是第一次聽說保全員擅自向訪客要電話號碼。
藍女出庭委屈說,那天她要取回證件離開,吳男一直跟她聊天,還拿出紙筆要她寫下手機號碼,她以為社區規定要登記訪客資料,沒想到吳男事後竟然打來,被她婉拒仍追問何時可以再來電,她掛斷立刻封鎖吳男門號,害怕之後去家教又遇到吳男,所以請學生提前下樓接她,她並沒到處講吳男壞話。
吳男堅稱遭惡意詆毀,強調自己有受到《憲法》保障的交友權利,批藍女破壞他的名聲,總幹事與主管更不該亂說他性騷擾。檢方查明藍女僅把自己不想再看到吳男一事告訴學生,總幹事與主管跟吳男的溝通也是一對一,都沒大肆張揚,何況藍女接到吳男唐突來電,確實感覺不喜歡。
檢方認定藍女沒渲染事發過程,也沒貶損吳男名譽的犯意,毫無過錯,何況吳男任職保全員,簽字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生活規約,保全公司依處理性騷擾申訴與懲戒流程,基於維護社區安全而阻止既非住戶也不再具有執勤身分的吳男進入,不構成妨害自由,日前據此將吳男指控的5人全都處分不起訴確定。(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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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00:05
更新時間: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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