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縱火奪9命蝸居阻逃生 包租婆愧疚願賠被害人求和解

出版時間 2020/05/21

新北市中和區1處出租公寓,2年多前遭男子李國輝縱火釀9死,李男一、二審均判死刑,女房東連秋香因將4樓及5樓頂加蓋,隔成27間各約4坪大的蝸居房出租,且未通過消防安檢等,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新北地院今(21日)首度開庭,連女坦承違反《建築法》,但否認違建和房客的死亡有關連,也提及縱火的李國輝應無賠償可能,她希望盡力和所有被害人談和解。
 
庭訊後,連女接受《蘋果新聞網》採訪表示,她壓力很大,也很難過,願意跟所有被害人家屬和解,民事部分尚無人對她提告,但她知道李國輝沒辦法賠償被害人,她會盡量賠償,至於可能的賠償金額,她還不知被害人家屬的想法,但希望是在她可負擔的範圍,而她大部分的錢都花在買那間房子,已沒什麼積蓄,會再詢問親友是否能先幫忙她。
 
至於是否賣了該屋賠償?連女的律師表示,事發當時,房子幾乎全部燒毀,至今已閒置2年,連女原本沒打算要整理,但之前收到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發函要求拆除違建,因此已把隔間拆除,目前房子只剩骨架,又曾發生重大事故,恐怕也無人願意接手買下。
 
新北地院開庭時,連女由律師陪同出庭,她坦承出租套房違法隔間和頂樓加蓋已違反《建築法》,但她認為警大的消防鑑定結論只認定,建物增建隔間和頂樓加蓋會讓煙霧擴散條件變差,並未假設若違建結構不存在,在相同的起火條件下,根據往生者所在位置是否也來不及救援,因此她希望警大模擬鑑定建物沒有隔間和頂樓加蓋的情況,確認煙霧可能擴散時間,釐清違建和房客的死亡是否有因果關係。
 
先前連女曾在被起訴時說,被害家屬應找縱火犯求償,但她今天當庭向法官表示,她對發生火災很自責,經常夜不成眠,她知道縱火的李國輝應無賠償被害人可能,因此她希望能盡力和所有被害人和解。
 
這場奪命大火發生在2017年11月22日凌晨,緬甸華僑李國輝(52歲)疑心室友等人,經常在夜間出聲音取笑他甚至想對他不利,趁夜在自己分租的公寓潑汽油縱火報復,造成屋內9名房客來不及逃生被燒死,李男落網後,一、二審及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仍在上訴中。

被害家屬認為,起火燃燒的4樓、5樓頂樓加蓋公寓,竟被木板隔成密密麻麻約4坪大的出租房,共27間,加上逃生口被堵住,才會釀成重大死傷,家屬認為女房東連秋香也該負刑事責任,向新北地檢署提告。

檢方根據火調報告等認為,連秋香長期疏忽、未遵循法令裝設公寓排煙、逃生設備,套房也未通過消防機關審核,走道狹小到只允許一人通過,才導致9名房客無法逃生慘死,訊後將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梁雅雯/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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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5:33
更新時間 16:43
 

房東連秋香表示,願盡所能賠償被害人家屬。梁雅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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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秋香出租4樓和5樓套房,因房客縱火釀9命。資料照片
連秋香把公寓隔間成蝸居出租,走道狹小。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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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華僑李國輝火害9命。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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