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第19代孫的北市大安區光信里前里長朱雪璋,2016年以比武為名,糾眾設伏砍傷柔道高手王毓霖手腳,一、二審各依重傷害罪、重傷害未遂罪均判朱6年徒刑,朱妻吳佩樺被依傷害罪判刑5月,2人上訴今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朱須入獄,吳女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16年2月16日深夜接近11時許,外號「深海閻王」的王男陪蔡姓朋友,到朱男(44歲)與妻子在北市延吉街開設的「正心道場」比武,當時仍任里長的朱男預先埋伏20多名幫手,將王、蔡圍毆成傷,朱更揮刀砍傷王男左手與肩背、砍斷王男左腳筋。
朱男到案一度被羈押,一審被依重傷害罪判刑6年,朱妻與在場23名參與圍毆者被依傷害罪各判刑3月到6月,僅1名同案被告獲判無罪。朱男夫妻等19人上訴二審,多半不認罪,朱更質疑王男傷勢未達重傷害程度,王激動當庭脫衣,讓法官目視勘驗本案所受3刀4傷部位。
朱男見狀向王男鞠躬道歉,允賠1000萬元和解,之後卻數度反覆,一面宣稱:「我不想騙法官,因為能夠和解,很開心」,但又聲稱:「我其實一直沒有答應1000萬元和解。」被法官責備「對你客氣,你卻一變再變!」朱還爭辯自己「可能沒有表達清楚」。
王男一度讓步同意朱男支付800萬元和解,朱卻對王喊話:「我的條件就是先付220萬元,其他分期!」要王「接不接受,一句話,阿沙力!」惹得旁聽民眾笑出聲,法官宣布調解破局,經委託台大醫院鑑定,認為王男傷後勞動能力減損5%,未達毀敗或嚴重減損機能的重傷程度。
二審據此改依重傷害未遂罪論處,但考量朱雪璋曾任里長、全國柔術協會理事長,身為公眾人物,僅因王男等人在網路上以挖鼻屎、比中指等幼稚挑釁,就假借比武的幌子設局圍毆,還持刀切斷王男肌腱,等於扼殺王男運動職業生涯。
二審批朱男全無武德,惡性甚重,對和解事宜更一再反覆,難認有悔意,仍判刑6年,至於吳佩樺沒勸阻丈夫,反而通知其他共犯圍毆王男,據此維持一審對吳女判決。朱男夫妻上訴最高院,今被駁回定讞,二審另17名被告被依傷害罪各判刑2月到5月,均已先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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