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兒頂嘴竟遭踹破肝臟亡 失控父跪地痛哭獲輕判

出版時間 2020/05/19
麥男對4歲兒子拳打腳踢管教,導致兒子肝臟破裂送醫不治。示意圖
麥男對4歲兒子拳打腳踢管教,導致兒子肝臟破裂送醫不治。示意圖

高雄一名麥姓男子2017年在家管教當時4歲的兒子,不但徒手打傷小孩頭部,更猛力踹踢小孩肚子造成肝臟破裂、腹腔大出血而昏迷,送醫不治,麥男在醫院跪地哭泣頻說「對不起」、向警員自首對兒子動粗,最高法院認定麥男體罰過當、已自責有悔意,今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判刑7年2月定讞。

判決指出,麥男(35歲)與妻子育有1女2子,本案受害男童排行老二,是長子兼長孫。麥男白天須經營家族事業,但為減輕妻子1打3的壓力,下班主動扛起照料長女與長子的事,他對長子期望很高,可是長子調皮、尤其不愛乖乖吃飯,麥男偶而會發脾氣體罰管教。

2017年12月10日下午2時許,麥妻在家遭當時4歲的長子頂嘴,麥男勃然大怒,徒手毆打兒子全身管教,麥妻試圖勸阻,麥男突一腳踹踢兒子腹部,男童被大力推撞櫃子倒地,起身搖頭晃腦站不穩,還有些發抖,麥男見兒子臉色不對勁、嘴唇發紫,帶去洗手以為會好些,不料兒子昏倒。

麥男趕緊開車將兒子送急診,男童還沒到醫院就斷氣,醫護人員接手後,麥男跪在急診室門口痛哭頻說「對不起」,並向接獲醫院通報趕來的警員承認失手打傷兒子。男童當天下午4時許宣告不治,解剖發現肝臟破裂,長寬各約11公分與6公分,腹腔大出血共800cc,全身多處鈍力傷,頭部更有腦幹外傷性瀰漫性軸突損傷。

檢方認定麥男沒殺害兒子的意圖,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他。麥男認罪,辯護律師指麥男患有憂鬱症與睡眠障礙,掌管家族事業24小時待命,又須照料2名子女上下課與生活起居,長期累積高壓,事發前另得照顧受傷生病住院的父親,身心瀕臨崩潰、精神恍惚,情緒失控而釀成不幸,請求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並給予緩刑。

麥妻證稱麥男並非慣於打小孩,尤其下班後全心照顧2名子女,幾乎沒有自己時間,更對長子的事情親力親為,除非很不乖才體罰,麥男的8歲長女也說弟弟不乖才挨打,「因為弟弟很皮」。麥母說麥男平時肩負重責、壓力很大,還有家庭要照料,請求從輕量刑。

法官指鑑定認為麥男雖性急易怒,但犯案時沒因病出現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狀態,何況立刻發現兒子有異狀馬上送醫,可見辨識能力正常,加上他與父母、兄弟等家人同住透天厝不同樓層,若身心壓力太大,並非全然孤立無援。

法官認為麥男傷害自己骨肉至親以致喪生,沒有情堪憫恕之處,但從寬認定他在警方合理懷疑他犯案前自首,符合減刑規定,考量麥男未善盡人父耐心保護教養幼兒的責任,本案沒使用致命器械,事後自責有悔意、持續接受心理諮商,另2名子女也沒遭他管教的傷勢,一、二審均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判刑7年2月,最高院今駁回上訴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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