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男子吳文榮前年無業在家,涉持鐵鎚敲昏責備他不找工作的老母再勒斃,然後洗手回房繼續玩手遊,他到案起初否認弒母,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他無期徒刑,上訴高院後,吳男雖說有悔意,但又自稱從小就遭父母言語誣賴,想做親子鑑定確認自己是不是親生的,高院今上午宣判,仍判他無期徒刑。可上訴。
二審判決理由指出,吳男宣稱行兇動機出於平時屢遭母親無端責罵與言語暴力,但依吳男父親、2位姊姊及大嫂的證詞,頂多是盼望吳男努力找工作的叨念,吳男不反省自己賦閒在家、沉迷電玩,生活費及健保費由家人支付,對於自己常砸毀家中物品的行為更避重就輕,犯後態度不可取。
高院認為吳男罔顧人倫、不念母子情分而兇殘弒母,使家人承受突失至親且無可彌補的傷痛,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加上一審與高院各自委託的精神鑑定,都指吳男犯案時沒有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狀態,「自應予以嚴懲」。
不過高院考量吳男並非預謀弒母,吳男也表示悔意、自責,自稱在押期間受教誨師、心理師輔導後,已知自己真的犯錯了,且吳男沒有前科,與前妻育有一女、由前妻撫養,因此仍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目前在押的吳文榮今被提訊出庭聆判後,面對記者詢問「被判無期徒刑感想如何」、「有後悔嗎」等問題,均不發一語,還押看守所。
判決指出,吳男(43歲,在押)曾跟父親從事裝潢業,本案發生前,他賦閒在家沉迷手機遊戲,常整天關在自己房裡不理人,2018年8月5日凌晨1時許,熬夜玩手遊的吳男走出房間找東西吃,在自宅經營冰店的吳母(68歲)正好在廚房備料,數落吳男不找工作,並質問他:「賣冰的錢你全拿走了嗎?」
吳男覺得被誣賴偷錢,盛怒回房拿一把長約35公分的鐵鎚,悶不吭聲從後猛砸老母頭部,不顧老母哀求「不要敲我啦」,仍狠心敲昏老母再以鐵鎚手柄壓住老母脖子勒斃,吳男弒母後把手洗乾淨逕自回房繼續玩手遊。吳父凌晨3時許起身找妻子,赫見妻子在廚房倒臥血泊已無氣息,趕緊報案。
吳男起初在警詢狡辯不知母親怎麼死的,被警方識破他手上殘留血跡,他才承認用鐵鎚對老母敲頭,瞎扯:「忘記了,當時很生氣!」但否認勒斃母親。檢方認為吳男嚴重違逆人性及倫理,毫無懺悔之意、冷血至極,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求刑25年以上。
辯護律師指稱吳男犯案時精神狀況不佳,一審委託鑑定認為吳男行兇時辨識行為違法能力與控制能力正常,吳男更頻稱屢受母親不公平對待及言語暴力,顯然企圖合理化自己犯行,考量吳男未盡孝道、兇殘弒母,造成家人永遠的傷痛,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上訴後,吳男出庭宣稱有悔意願改過,卻又說從小就常被母親責罵、無緣無故就被質疑他弄壞東西,所以他盡量躲在房間避開母親,但父親也常誣賴他,他覺得一再遭受家人不友善的對待、自己像個外人,希望做親子鑑定確認自己是不是親生的。
律師主張吳男疑因成長環境而產生精神疾病或影響人格發展,請求再對吳男做精神鑑定,高院准許。不過家人指稱吳男失業不找工作,沒錢就跟家人要,還常拿鐵鎚破壞家裡物品與偷竊財物,與父母及3位兄姊關係很疏離。(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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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0:12
更新時間:21:22(新增判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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