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一名陳姓男子(36歲),3月23日懷疑竹北分局林姓警員用手機拍攝自家小吃店門口違規停車,於是與母、姊到分局與林員理論,過程中姊、弟與警方發生肢體衝突,雙方互告對方傷害。林員不滿事後被調單位,並懷疑自己因涉嫌疏縱人犯遭函送,製作影片PO網公審。但竹北分局強調,林員被調職與本案無關,本案也無函送林員疏縱人犯罪,是林員另起案件,但林員卻張冠李戴,故意營造被打壓形象。
林姓警員(37歲)在影片中指控,竹北分局對面的米粉攤業者,母、子、姊3人對著警察叫囂、拉扯、扭打涉嫌妨害公務後,竟可大搖大擺離開分局,事後他還被調離原單位,而分局直到4月5日都沒有找母、子、姊3人來做筆錄,認為自己遭到打壓。而影片上傳後,不少網友在米粉攤Google map中狂洗負評,米粉攤也已多天未營業。
據調查,當天陳男懷疑自己違規停車遭林員拍照舉發,於是上前與林姓警員理論,兩人爆發激烈口角,陳男姊姊原先想來勸架,但自己也被激怒,爭吵過程中不慎拍掉林員手上額溫槍,林員認為陳女此舉涉嫌妨害公務,立即將她壓制逮捕,陳男見狀護姊心切,上前與林員發生扭打,由於爭吵聲驚動分局警察,大夥立即跑來勸架,事後雙方也互告傷害。
竹北分局表示,陳姓女子當時不小心拍落林員手中額溫槍,當下也立即撿拾,並未達到妨害公務中強暴、脅迫認定,為避免濫權逮捕爭議,經偵查隊請教值日檢察官後,因考量保障人權,以「事後函送」辦理為宜,當下才會讓3人離開。
此外,林員調離原單位與本案無關,林員所說自己遭涉嫌縱放人犯罪嫌函送,是另一件林員處理的妨害公務案,由於林員將嫌疑人逮捕上銬後,後來又逕自解銬,讓嫌疑人離開,因此遭控有縱放人犯罪之嫌、依法偵辦。
竹北分局指出,林員常因細故與民眾發生糾紛、動輒興訟,有多起妨害公務案件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目前亦仍有數起案件訴訟中。林員已持續由關老師加強心理輔導中。
曾與林員共事過的同事透露,林員《警察職權行使法》沒背熟,常因一點小事被民眾激怒,就要辦人妨害公務;2017年4月一個阿伯沒戴安全帽,照規定依規告發就可,他還將人壓制甚至對空鳴槍恫嚇,明顯違反比例原則,事後他更在派出所內掏槍上膛揚言自殺,嚇壞同事和所長,也因此才被調至分局警備隊。(突發中心/新竹報導)
出版時間 12:37
更新時間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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