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男子病殁被當肺炎患者快速火化,桃園衛生局指未違法。資料照片
桃園一名20多歲年輕男子今年3月28日凌晨外出打網咖,2點多暈倒送醫後不治,因當時出現高燒、肺炎等症狀,醫師開立的死亡證明標註「疑似新冠肺炎」,當天上午11時就被火化,結果採檢是陰性,死者母親怒控衛生單位拿疫情當令箭,讓她無法見到兒子最後一面。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該個案送醫後出現高燒,且有肺炎,院方立即進行採檢,個案在24小時之內不治後,未能進行第2次採檢,因無法排除為武漢肺炎而被視為「疑似個案」,因此除依據中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處理通報採驗,另遺體處置部分,當通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死亡,依規定循民政系統儘速完成遺體之火化。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疑似武漢肺炎個案需相隔24小時完成2次採檢,且檢驗結果皆為陰性後才能排除;雖然該個案完成1採的結果是陰性,但因其生前只有做過1採,無法被排除感染,仍應視為疑似個案,並依規定儘速完成遺體火化,所以該個案從送醫到火化的過程,並無違法。
據了解,死者年約20多歲,剛過完生日,3月27日還和家人在一起,28日凌晨12點多外出打網咖,2點多暈倒送醫。家屬早上趕抵醫院後,8點20分便收到寫著「急性肺炎和心肌損傷」,旁邊卻註記「疑似新冠肺炎」的死亡證明,9點就收到殯儀館的火化單,11點遺體被送往火化,從開立死亡證明書到火化,只有短短3小時不到,死者家屬連最後一面都見不到。
負責救治的醫院指出,3月28日當時疫情緊張,面對兩側肺部濔漫性肺炎,高燒42度,當然要懷疑新冠狀病毒,但醫院只救病人,遺體的後續處理非該院能夠決定。(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發稿時間12:29
更新時間14:42
男子在網咖昏倒送醫不治,採檢疑似武漢肺炎而遺體迅速被火化,家屬不滿未能及時見上一面。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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